标题: | 关于印发《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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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52G/2021-520143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2-0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源市监字〔2021〕24号
关于印发《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各科室:
为做好2021年度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经征求意见,县局研究制定了《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统筹,有序组织。各单位在发起检查前,要下发检查通知或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完成时限等内容,检查内容涉及多个业务条线的,要经过会签后再实施。发起检查任务,要及时将实施方案或通知送县局信用监管科备案,并以此作为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中发起检查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依据。
二是科学制定,动态维护。各单位要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及时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山东)”〕公示。各单位抽查工作计划编制完成后,报县局信用监管科备案。对涉及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未列入《计划》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对未列入抽查工作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任务,或已经列入工作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取消的抽查任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抽查计划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公示系统(山东)公示。
三是加强督导,落实到位。县局信用监管科负责抽查工作(含上级部门发起抽查计划)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抽查工作。各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执法培训,切实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信用监管科要统筹抽查计划实施,会同信息中心做好信息化保障。严格落实关心关爱企业家免检免扰制度,实现随机抽查和指导帮扶工作的有机结合。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