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融媒体中心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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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23MB28739133/2020-510205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2-1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融媒体中心 |
源融媒发〔2020〕9号
沂源融媒体中心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现按照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以转变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优化服务改革,为融媒体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我中心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组织、指导、督促各科室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各科室互相配合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
三、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是完成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说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其思想统一到各项工作部署上来,主动参与,积极实施。此阶段工作的重点在于充分调动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仔细研究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的格式上报县政务公开信息中心。此阶段工作的重点在于按规定整理好应公开的规范性文件。
三是梳理信息,及时主动网站公开。指南和目录定稿后,组织人员收集、整理、上传信息。
四、政务公开的原则和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应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内容包括两大类:一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二是应当予以公开的信息,其中包括主动公开的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一)不予公开的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2.属于本中心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本中心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正在研究制定、调查处理过程中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公开的信息。
对于尚未确定是否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的,由办公室提出具体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依据保密相关规定暂缓公开,待确定性质或密级后再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信息
1.机构设置。即包括实施方案、部门职能、管理权限、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业务工作联系人、电话,以及机构职能新增、调整和变更等;
2.政策法规。即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办法,省、市、县颁布的有关方针政策,我台根据国家、省、市、县政策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3.决策信息。即包括年度工作要点、重点任务目标及分解落实、行业发展规划、纲要、行业分析数据、调研材料、年度工作总结等;
4.办事指南。包括业务工作指南、办事要求、所需材料、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
5.监督措施。包括工作守则、办事纪律、监督部门、监督电话等。
(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是指除了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以外的其他应当予以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信息公开的权利人,依法享有要求公开信息、获取信息的权利。
五、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一)政务公开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
对外公开项目:⒈宣传信息;⒉广告价格;⒊财政决算、财政预算、“三公”经费;
对内公开项目:⒈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⒉干部职工人事、职称、考核、考勤、奖惩、交流情况;
(二)政务公开形式
1. 通过会议、文件、公告等形式公开;
2.通过沂源县政府网站公开;
3.通过媒体平台公开;
4.设立投诉、监督电话,接受群众投诉与监督;
六、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
我中心工作职能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业务过程中形成的信息资料较多,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项较多。因此,各科室一定要从全中心工作大局出发,全力支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方案,统一组织,扎实推进。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督促,严格把关,逐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公开长效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常抓不懈,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充分保障公众和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广电事业健康发展。
二是注重学习,提高认识。办公室要严格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明确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公开的范围和形式,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单位业务信息。
三是明确要求,重点推进。信息涉及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要认真梳理本局所涉及的文件、资料和信息,凡属于应当予以公开的必须以规定的形式予以公开。要加强对本局制发文件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办文制度,按要求应当公开的文件要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
四是扩大范围,及时回应。紧密联系实际,加大信息采集、整理的力度,扩大公开的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的回应工作,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道传递信息,正面引导舆论。
五是加强监管,及时报送。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及时报送公开的信息,拓展政务公开渠道。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任 鸣 主任、台长
副组长:亓增明 副主任、副台长
夏侯传新 副主任、副台长
史修华 副主任、副台长
刘克伟 副主任、副台长
成 员: 李本福 副科级干部、办公室主任
柴 沂 副科级干部、新媒体部主任
杜春贵 副科级干部、总工办主任
贾兴宝 副科级干部、外宣报道部主任
徐秀红 总编室主任
张军健 电台节目中心主任
李 刚 电视新闻部主任
杜希伟 电视专题中心主任
耿国亮 电视广告部主任
王化刚 广播电视播出部主任
伦丽红 财务科科长
侯 华 沂源通讯编辑部主任
朱 玲 政工科科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中心落实措施,提出全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对全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协调各科室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本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组织工作,把好信息公开文件拟制源头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