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融媒体中心内设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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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370323MB28739133/2023-553001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03-1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融媒体中心 |
沂源县融媒体中心
内设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融合媒体资源、整合优势力量,更好发挥宣传舆论主阵地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和县编办批复,中心内设机构调整优化为11个,具体设置和职责是: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中心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协调单位日常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会务、消防、应急安全、治安保卫、信访维稳、督查督办、后勤保障、公车管理、办公用品购置等工作;负责调查研究、起草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做好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人事科。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和执行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负责单位收支管理和专项资金、往来账款、固定资产管理和实物账目管理;负责各类成本核算、研究降低消耗和增收节支措施;负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管理,对基建工程和建设项目进行监督;负责内部监督和审计工作;负责统计、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社会保障、职称评聘、技术工人考核、人员招聘、岗位培训、绩效考核和专业人才培养等工作;负责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做好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群工作科。负责单位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作风效能建设、意识形态领域、统一战线、群团组织和老干支部等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党委的各种会议、学习和活动;做好中心和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总编室。负责全媒体活动策划和组织落实,拟订本单位宣传工作要点、规划和方案;负责日常节目和栏目编排、审查把关工作,确保刊播安全;负责节目引进、作品评优、公益宣传等工作;负责通联工作,抓好通讯员队伍、特约记者和特邀主持人队伍建设;负责宣传业务培训和记者证、播音员主持人证等证件年审和办理工作;负责汇总、通报和上报新闻媒体宣传方面的重要情况和信息;负责广告合同及广告刊发情况的监督和审核把关,做好公益广告制作和播出情况上报工作;负责各类音像资料、图文资料和电子文档的管理工作;负责广播频率、电视频道、报纸版面总体包装统筹和栏目改版工作;做好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新闻采编部。负责广播、电视和《沂源通讯》日常新闻采编工作,发挥“中央厨房”核心作用,按照“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模式,完成广播、电视和报纸不同媒体新闻的策、采、编、审、发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做好向中央台、省台、市台发稿和外宣工作;协助配合上级媒体和新闻单位来县采访及其他工作,维护县内舆论安全;负责广播、电视、报纸新闻宣传节目创优及精品创作;负责“悦读沂源”采风团各项活动组织及策划;做好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新媒体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负责新媒体平台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第一时间按要求审核发布新闻产品;负责传播力、服务力提升工作,负责掌上沂源微信公众号、沂源融媒移动客户端建设、管理、维护和运营,做好内容策划、编辑制作和上传发布;负责政府网站内容更新工作;负责提供微直播技术和平台保障,常态化开展微直播活动;负责举办各类品牌特色活动,做好线上平台开发和线下活动开展,扩大新媒体平台影响力和用户群;负责省“一键统发”工作;负责网络外宣稿件的传送、统计工作;负责新媒体创优和精品创作及品牌建设工作;做好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电台节目部。负责广播节目的策划、组织和编辑制作等工作;负责广播节目创优及精品制创作;负责应急广播编排制作;做好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短视频部。负责重大新闻行动、重要新闻报道的视频策划、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官方视频号、微博号、抖音号、头条号、人民号等新媒体矩阵平台视频内容的策划、拍摄编辑、上传发布;对接上级短视频平台,做好新媒体外宣工作;负责视频创优及精品创作;做好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技术保障部。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频率、频道、功率的规划和指配;管理全县媒体科技工作,组织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利用,协助制定和监督实施全媒体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媒体传输发射系统的技术保障、技术改造工作;负责广播、电视、网络直播技术保障,做好调频直播车现场直播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媒体采编系统、摄录和播出设备及中心各类网络的统一管理和维修;负责全媒体设备的招标、采购、施工、验收及有关资料整理存档工作;负责应急广播工程的使用和运行维护工作;做好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活动的技术、音像服务工作;做好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播出部。负责电台和电视台机房(含鲁山机房)设备维护、维修、机务值班等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安全优质播出;负责中心地面接收设施、发射塔及塔上等广播电视技术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停电时的发电工作;协助技术保障部做好直播活动;做好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产业运营部。负责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平台的运营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广告法》和相关经济法规,依法搞好广告经营管理工,做好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时段、版面的广告运营工作,保障各媒体平台广告刊播协调发展;负责广告策划、编辑、制作和发布,对发布广告进行审查把关;负责文艺、公益、会展、竞赛、节庆类仪式和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策划运营;经审核同意,以中心或广播电视台名义组织开展各类活动。
十二、专题部。负责专题节目(栏目)、公益广告、形象宣传片、专题片的策划、采编、拍摄、制作,做好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