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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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234932268167/2021-5148071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4-03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气象局 |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预防灾害性天气、减轻气象灾害,规范气象灾害预警防范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山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淄博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三、工作要求、目标
为预防灾害性天气、减轻气象灾害,规范气象灾害预警防范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惠民利民举措
1.建立健全监测预警
整合气象信息资源,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建立健全气象基础信息数据库,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救灾需要。
2. 普及县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分类防范。
台风、暴雨、暴雪、寒潮、沙尘暴、高温、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道路结冰等灾害预警信号识别与防范措施。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文件执行范围和执行标准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道路结冰等突发气象灾害预警防范工作。
本文件所带执行标准见县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
六、解读人
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属于沂源县气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