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气象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2月修订)
时间:2021-02-20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沂源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yuan.gov.cn/)政务公开栏目/镇办和部门信息公开/直属事业单位/沂源县气象局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动态
主要包括:本单位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部门重要会议、活动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县政府网站(www.yiyu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沂源县气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陵南路23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31055 传真:0533-3241121
电子信箱:sqxjyy@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沂源县气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陵南路23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31055 传真:0533-3241121
电子信箱:sqxjyy@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和救济
(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
沂源县气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陵南路23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31055 传真:0533-3241121
电子信箱:sqxjyy@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
沂源县气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陵南路23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31055 传真:0533-3241121
电子信箱:sqxjyy@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沂源县气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沂源县气象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