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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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23788458200B/2020-5014965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01-2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 |
沂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沂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电子邮箱:yyxnfb@zb.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3-324133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主要包括公告公示、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方面。一是认真做好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县政府的有关要求,按时将相关信息发布到政府信息网,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及时向政府网站报送部门动态,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二是及时向县委信息科、县政府信息科报送业务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在单位设立了公示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是关系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各项制度,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不断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程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原则,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了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中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应该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绝不公开。一年来单位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到位,没有发生违反保密审查办法的情况。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未接到建议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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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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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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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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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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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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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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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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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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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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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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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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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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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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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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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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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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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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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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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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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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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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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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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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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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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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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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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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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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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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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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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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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2020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各项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强对信息共知识的学习,更好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机制,理顺业务科室和发布信息科室的连接,提供更为便捷的查询服务,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0日
沂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