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

沂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0-01-21

 

 

沂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沂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需要获得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部门重要会议、活动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县政府网站网址为 http://www.yiyuan.gov.cn。 

  本机关还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和微博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县政府网站(www.yiyu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办公地址:山东省沂源县城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1336

传  真:0533—3241336

电子信箱:yyxnfb@zb.shandong.cn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沂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山东省沂源县城胜利路3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050800

传  真:0533-3242073

电子信箱:yyxnyjbgs@zb.shandong.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传  真:3241418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附件: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沂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7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公布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涵盖2020年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信息管理等工作,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我单位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及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单位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增强公开的主动性。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健全制度建设,加强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沂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原则和流程。二是完善《沂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审查的审查范围、原则、程序、要求、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三是完善《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规定发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加强主动公开,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将我单位信息第一时间在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发布,加强公众服务、对外宣传等功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逐条进行审核,把好信息审核关,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途径多样化,按照便利、实用、有效、规范的原则,并及时做好各类信息的更新工作。同时,通过宣传栏、张贴海报、挂横幅、发放小手册,进一步加大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力度,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保障,狠抓工作落实。

  抓好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保障工作,做好沂源县政府门户网站每周监测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长期向社会公开,对一些紧急性、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会及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项目、资金等重大事项和涉及公众利益调整的事项定期向社会进行公开。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确保工作执行到位,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内容真实有效,确保信息管理常态化、高效化。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协提案1件,主要涉及田园综合体养老设施建设方面,现已办理完成,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单位严格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通过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其中,组织机构类的信息2条,部门文件类的信息5条,财政预决算类2条,其他信息类7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政策解读方式单一,解读效果有待提升;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时效性还有待提高。

  下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提升政策解读效果。进一步落实政策解读机制,严格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发布。拓宽解读渠道,丰富解读方式,充分利用图表、漫画、音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形式,方便公众理解。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高信息时效性。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围绕保障民生和民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6日

 

沂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沂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沂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电子邮箱:yyxnfb@zb.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3-324133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主要包括公告公示、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方面。一是认真做好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县政府的有关要求,按时将相关信息发布到政府信息网,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及时向政府网站报送部门动态,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二是及时向县委信息科、县政府信息科报送业务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在单位设立了公示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是关系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各项制度,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不断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程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原则,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了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中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应该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绝不公开。一年来单位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到位,没有发生违反保密审查办法的情况。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未接到建议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2020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各项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强对信息共知识的学习,更好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机制,理顺业务科室和发布信息科室的连接,提供更为便捷的查询服务,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

                                                                2020年120

 

 

沂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沂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2-27

沂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农事中心“依法实施、全面真实、注重实效、方便群众、便于监督”为原则,以主动公开为核心,以拓宽公开渠道为重点,以完善公开制度为保障,全面提升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规范和加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特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1月1日至2018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沂源县农事中心办公室,电子邮箱:yyxnfb@zb.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3-324133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农事中心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各项制度,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不断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程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了全县农业农村工作透明度,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县农事中心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各副主任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职能部门抓落实原则,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制订了《沂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农事中心积极主动地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审批事项和财务预决算信息均按要求公开,年内,公开政策性法规信息2项,财务预决算信息2项。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截止201812月31日,农事中心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主要包括工作动态、公告公示等方面。对于主动公开信息,采取网上公开与政务信息、报纸媒体报道相结合的公开方式。一是认真做好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县政府的有关要求,按时将农业农村工作公开相关信息发布到政府信息网,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及时向政府网站报送部门动态,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二是发挥农事系统网站的宣传阵地作用。积极向市农事中心报送各类信息,通过市农事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三是及时向县委信息科、县政府信息科报送业务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信息公开。四是在单位设立了公示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是关系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单位农事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及收费情况

2018年,县农事中心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县农事中心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规范县农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沂源县农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纳入本单位保密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中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应该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绝不公开。一年来全单位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到位,没有发生违反保密审查办法的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县农事中心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县农事中心将进一步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同时,还将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附件2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2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单位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县农发办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2-26

 

 

 

县农发办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农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农发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沂源县农发办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紧紧围绕全县农发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不断夯实公开载体,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政务公开工作在推动农发办自身建设、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融洽干群关系等方面取得了显着成效。

(一)突出重点,政务公开内容日趋系统化。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深化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

(二)建立健全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的有效准确。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切实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的关系。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

切实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工作,分管领导及时检查督促指导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县农发办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县农发办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等十余项信息公开制度,并强化制度的督导和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三、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主动公开政府农发信息2017年,我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政府农发5,对机构信息和公开指南进行了进一步修订。是发挥信息公开电话的作用,及时解答群众来电咨询,建立社情民意通道,接受公众对政府农发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各科室也自觉担负起业务咨询作用,及时解答群众疑难,树立了良好机关的形象。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本报告年度,我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农发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将政府农发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全部内部消化,未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报告年度共接受政府农发信息公开咨137人次,其中电话咨询66人次,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法律法规、特色产业等方面。本报告年度,没有收到投诉,也没有因信息公开提出复议的情况发生。

六、抓好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对需公开的信息定期梳理,及时予以发布,确保发布及时、准确。认真落实好《保密审查办法》的各项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全部进行保密审查,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发布;定期对所发布进行进行审查,发现涉密情况的及时进行改正。

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群众受上网条件限制,无法便利地查询所需信息,网上信息公开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农发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农发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农发信息公开机制。

2、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农发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

3、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农发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及时更新;严格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2018年226日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