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源县数字农业农村建设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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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6526XT/2021-524822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4-03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开展数字农业农村建设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力抓手,也是释放数字红利催生乡村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推进我县山区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 文件出台的目的
为加快推进沂源山区农业农村现代化,聚力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引导各镇办、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商资本加大对数字农业农村建设投入,带动全县果业“二次振兴”。
三、《通知》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达到相应条件的镇、街道、行政村以及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业企业(含国有农业发展集团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扶持标准
扶持标准分为数字农业扶持标准、数字乡村建设扶持标准、“一事一议”补助政策三部分,明确了扶持条件及奖补标准。
2021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