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沂源县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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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6526XT/2021-520713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7-1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21〕13号)和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淄农办字〔2021〕3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紧密结合果业振兴、数字农业和乡村振兴人才需求实际,统筹使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分层分类分模块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等经营管理型、种养大户等专业生产型和从事生产经营性服务的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不断增强提高培育内容的针对性、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培育结果的有效性,不断发展壮大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快形成促进高素质农民全面发展的政策体系,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实施内容
(一)科学遴选培训主体。培训主体聚焦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需求,提升主体从业者生产经营能力,促进主体高质量发展。对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中有意愿但未参加过农民培训的贫困村合作社带头人做到应培尽培。遴选专业种养加工能手,以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大户为重点,围绕耕地质量提升、保粮保供,加大专项技术技能培训,拓展经营管理能力,帮助就业和提升产业效益。
(二)夯实教育培训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遴选确定培训机构,确定县农广校作为实施沂源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主体。加快建立开放教育培训体系,统筹社会教育培训资源,支持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菅主体承担教学实习实训任务,增强培训实效实用性,引导专业协会、技术服务公司等主体进课堂,提供专项技术培训服务。提升师资队伍,稳定一批专职师资,拓展一批兼职师资,遴选农民培训讲师团队,建立首席讲师负责制,培养一批农民讲师,充实农民培训师资队伍。
(三)分层分类实施培育。1. 各类带头人示范性培训。按照乡村产业振兴要求,开展综合型、复合型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人才示范培育46人,培训由县农业农村局遴选组织学员,省农广校统一组织实施,费用按每人3000元标准执行。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356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均按每人3000元予以补助。其中生产经营管理培训,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执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原则上每人不超过1500元。
牢固树立“以培育对象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紧扣农民需求,制定分类培训规范,分类开展系统培训。遵循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大力推行“一点三线、全程分段、对接服务”培训形式。科学设置通用课程、专业课程、现场学习、生产实践等教学环节。强化模块化培训,突出职业素养、“三农”新形势、质量安全、绿色发展、信息化手段应用等综合素质培养。创新培训模式,提升实习实训比重,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从事专业技能与服务工作的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推进职业培训与职业教育衔接贯通培养,实行农学结合、弹性学制、送教下乡等培养模式,就地培养具有中高等学历的高素质农民。
(四)推动线上教学。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开展农民在线学习、在线服务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农民线上学习情况支付在线学习的费用。积极组织专家、教师和农技人员上线服务,探索专家、农技人员通过在线服务农民获取相应的奖励与激励。将“云上智农”APP、“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农技汇”APP应用纳入培训课程,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提升农民信息化应用水平。优化组合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增强培训有效性。
(五)探索“师傅带徒”培养模式。建立县级乡土专家库,开展乡土专家教学能力培训,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中,要充分发挥“土专家”、“田秀才”、“传统艺人”作用,提高“师傅带徒”能力,积极探索“师傅带徒”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府高度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已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摆上全县“三农”工作重要日程。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研究制定了培训工作方案。为做好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重视系统评价。提高线上考核覆盖面,利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平台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称可监测可追溯。
(三)抓实基础支撑。开发县域师资,遴选建设实习实训基地。选择优质农民教育培训基地作为培训点。充分发挥全市教育培训师资库作用,遴选全县教育培训师资。加快精品教材建设,建设高质量乡土教材。
(四)严格资金监管。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需求调研、宣传引导、购买编印培训教材、参训学员意外伤害保险费、培训师资聘用(包括讲课费、往返交通费、误餐费等)、学员交通、误餐补助、培训耗材(学员使用的笔记本、笔、包等,教学使用的笔、纸,学员疫情防护口罩等)、场地租赁、档案建立、招生宣传、跟踪服务、培训项目审计等培训全过程。培训单位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规范各类票据、凭证使用,确保各类票据规范、齐全、完整。
(五)注重宣传总结。加强培训经验总结,着力从培训机构、实训基地、授课教师、农民典型等方面,树标杆、立典型、讲经验、推模式。加大宣传力度,日常宣传、重点宣传、点对点宣传多措并举,为高素质农民培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沂源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21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班次计划表
2021年7月19日
附件1
沂源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志东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郑继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郑作鹏 县基层财政管理局局长
成 员:翟淑法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志强 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黄 磊 县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任明英 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翟淑法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2021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班次计划表
培训阶段 |
培训班次 |
承办机构 |
培训专题 |
培训 人数 |
培训 时间 |
备注 |
经营管理培训 (第一阶段) |
1 |
沂源越水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
数字农业与经营管理 |
120 |
8.2-8.8 |
|
2 |
沂源越水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
数字农业与经营管理 |
120 |
8.10-8.16 |
|
|
3 |
沂源越水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
数字农业与经营管理 |
120 |
8.18-8.24 |
|
|
生产技能培训 (第二阶段) |
1 |
沂源越水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
智慧果园建设与果树生产技术 |
120 |
8.25-8.31 |
|
2 |
沂源越水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
智慧果园建设与果树生产技术 |
120 |
9.2-9.8 |
|
|
3 |
沂源越水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
智慧果园建设与果树生产技术 |
120 |
9.1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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