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索引号: 11370323MB286526XT/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31 发布机构: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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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沂源县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并坚持依法依规、规范运作,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以及工作任务。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坚持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可信,防止弄虚作假行为。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主要内容

1.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

做好政策法规、重要文件公开工作,定期对制定实施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2.及时公开工作执行情况。

主动做好单位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实时更新相关信息,形成常态化工作信息公开机制。

3.及时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及有关报表。及时做好审计情况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问题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三、监督保障

1.实行政务公开责任制。

相关科室担负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2.强化监督管理。

政务公开工作要与其它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调度、同步检查,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3.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