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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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6526XT/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3-3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沂源县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并坚持依法依规、规范运作,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以及工作任务。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坚持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可信,防止弄虚作假行为。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主要内容
1.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
做好政策法规、重要文件公开工作,定期对制定实施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2.及时公开工作执行情况。
主动做好单位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实时更新相关信息,形成常态化工作信息公开机制。
3.及时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及有关报表。及时做好审计情况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问题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三、监督保障
1.实行政务公开责任制。
相关科室担负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2.强化监督管理。
政务公开工作要与其它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调度、同步检查,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3.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