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沂源县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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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23MB2876620F/2020-202221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9-24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农业机械事业服务中心 |
2020年沂源县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流程
一、自主购机 |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 |
二、补贴申请 | 购机者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申请时购机者需持购机税控发票及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购机者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购机者为农户的建议提供惠民补贴一本通存折)等资料,带机向县级农机部门申请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大力推广使用手机APP进行补贴申请。 |
三、录入审核 | 购机者持申请表、身份证明、购机发票、“一卡通”存折(或银行开户证明)提交县农机中心;对其补贴资格进行合规性确认后,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生成并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
四、系统公示 | 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天。 |
五、机具核验 | 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明、购机发票、所购机具到指定地点进行机具核实登记。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农机管理工作人员对机具、购机者、发票等核验无误后,进行人机合影、铭牌拍照等资料留存。 |
六、机具检查 | 农机管理部门会同镇(街道)工作人员及对补贴额度较高的大中型机具、短期内大批量机具购置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于手机APP申请的小型机具进行比例抽查,对安装类、设施类补贴机具,统一入户核验,填写调查表。 |
七、资金结算 | 农机管理部门根据以上核验结果,汇总填报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表,将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意见(补贴资金结算汇总表)报县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补贴结算材料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购机者“一卡通”存折(或银行账户)上。 |
八、信息公开 | 农机管理部门对享受补贴资金的购机者情况进行信息公开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