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标题
南麻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南麻街道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
发文字号
南政发〔2026〕10号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383c/2026-5594485
成文日期
2026-08-07
发文日期
2026-08-1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南麻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南麻街道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
山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政发〔2026〕10号
各责任区、各村(居)、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部门:
现将《南麻街道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南麻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7日
南麻街道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各村两委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决定在全街道推行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以下简称“一网两长”制)管理。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的指导意见》(鲁自然资发〔2020〕11号)、《淄博市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关于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的通知》(淄耕保办字〔2020〕12号)、《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源政办字〔2021〕12号)等文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资源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行自然资源“一网两长”制,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发挥基层村“两委”作用,推动自然资源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通过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扛牢自然资源保护政治责任,以“零容忍”的决心遏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及各类违法乱占耕地、私采乱挖山体资源行为,构建责任明确、资源整合、运作高效的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新格局,切实保护自然资源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二、组织体系
全街道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建立一张全域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科学划分网格,建立起我街道二级网格、行政村(社区)三级网格的“一网两长”体系,实现对自然资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
(一)街道二级网格。二级田(山)长由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助理田(山)长由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总网格员由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担任,包片网格员由责任区书记担任。
(二)村(社区)三级网格。三级田(山)长由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网格员由二级田(山)长组织选定,原则上从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的村“两委”成员、小组长、护林员、河湖长网格员等人员中选定,有条件的村也可以聘任专职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查任务。
三、工作职责
(一)二级田(山)长、助理田(山)长职责。
1.二级田(山)长负责落实上级田(山)长工作部署,承担网格化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本辖区内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山体保护及设施农用地监管工作。部署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查处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恢复。宣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相关政策,化解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自觉接受上级田(山)长的监督评价,每半年向上级田(山)长书面汇报本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加强对三级田(山)长的日常管理,对三级网格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及评价,二级助理田(山)长协助二级田(山)长开展工作。
2.街道办网格员职责。协助二级田(山)长、助理田(山)长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工作,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对辖区内的自然资源进行常态化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开采行为及时制止、上报并采取有效整改恢复措施。及时处理三级田(山)长及村级网格员上报的违法占地、违法开采等各类问题。加强对在建项目、设施农用地的监管,严防少批多占或改变用途。对下级田(山)长和网格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定期对村级田(山)长及网格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三级田(山)长及网格员职责
1.三级田(山)长职责。三级田(山)长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田(山)长、网格员安排部署,承担村级网格化管理主体责任。负责将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及山体保护纳入村规民约,教育引导村(居)民履行自然资源保护义务。负责三级网格员的管理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发现和制止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和私采乱挖行为,加强对设施农业用地的监管,严防出现改变用途和超范围用地行为,掌握、化解、上报各类自然资源不稳定因素,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田(山)长制标志牌的管护工作。定期向上一级田(山)长或网格员提报本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自觉接受上级田(山)长及网格员的监督评价。
2.村级网格员职责。负责做好网格内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宣讲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开展日常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及私采乱挖、设施农业改变用途或超范围用地等行为及时制止、上报。加强对在建、已建项目、设施农用地的监管,严防少批多占或改变用途。
(三)“一网两长”制办公室及各部门职责
1.“一网两长”制办公室。负责“一网两长”制日常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信息,调度、督导通报、考核“一网两长”制工作
2.财政所。负责保障推行“一网两长”制所需各项经费。
3.派出所。协助自然资源部门移处置涉嫌自然资源犯罪案件。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妨碍自然资源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4.自然资源所。负责依法行使自然资源管理的各项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及其他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违法违纪相关责任人和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报县级自然资源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5.农技站: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目标作物;会同自然资源所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违法建住宅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6.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负责街道村规划区内的“非法占地、违章建设”的巡查、制止、处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街道村规划区外的违法占地拆除工作。
7.纪工委:加强对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一网两长”制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8.党建办:负责将“一网两长”制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的千分制年度综合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街道级“一网两长”制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纪委、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乡村振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责任区书记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一网两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二)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定期报告制度,三级网格田(山)长及网格员及时向上级网格员报告巡查情况。确保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实行拆除督办制度,二级网格田(山)长加大违法违规建筑拆除力度和违法开采行为制止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并及时向上级网格员报告。实行执法联动机制,各责任区为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责任主体,负责及时制止、查处违法行为;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联合执法队伍组成单位,负责快速、高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责任区、各村居设置完善田(山)长制标志牌,明确保护面积范围、职责、监督电话等信息。加强社会监督,不定期向社会公开曝光违法用地、违法开采等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四)强化考核问责。将“一网两长”制履职情况纳入年底千分制考核,对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失职渎职行为启动问责机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街道办“一网两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街道办二、三级田(山)长及网格员名单
3.街道办“一网两长”制考核办法
4.沂源县“一网两长”制巡查、督查制度
附件1
南麻街道“一网两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周青霄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 马文明 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朱乐斌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张强强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三级主任科员
王作玲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左进歆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书记
赵国宝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郭中春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统委员
吕 凯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孙红霞 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房晓雨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赵松柏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成 员: 田立强 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指挥中心主任
苗 鹏 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伊 婧 街道办事处党建办公室副主任
李 庆 街道办事处平安法治办公室副主任
宋书忠 街道党政办副主任,街道城区责任区书记
孙崇伟 街道应急安全和生态环境保障中心主任
宋作鹏 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长文 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赵庆刚 街道鱼台责任区书记
王宏亮 街道埠下责任区书记
刘焕明 街道刘庄责任区书记
张延成 街道朱家庄责任区书记
聂玉华 街道沟泉责任区书记
孔祥亮 街道库区责任区主任
宋桂霞 街道乡村振兴办主任
周美利 街道城管大队队长
魏 健 南麻派出所所长
谢 明 南麻自然资源所所长
包锡萍 南麻司法所所长
附件2
南麻街道二、三级田(山)长及网格员名单
|
一级田(山)长 |
副田(山)长 |
总网 格员 |
包片网格员 |
责任区 |
二级田(山)长 |
三级田(山)长 |
||
|
二级田(山)长 |
助理田(山)长 |
三级田(山)长 |
村级网格员 |
|||||
|
周青霄 |
赵国宝 |
谢明 |
马远国 |
城区 |
宋书忠 |
刘思福 |
刘永健、张培峰、周 明、周建华 |
唐兆文、刘建涛、崔 杰、刘 健、周玉红、张 涛、张 健、史秀娟、周岩、王 萍、周宝山 |
|
马远国 |
鱼台 |
赵庆刚 |
桑丽娜 |
白正强、唐 刚、唐 雷、苏 航 |
颜世彪、刘道国、孟令红、王 娜、白雅文、徐 峰、徐纪英、冯秀美、唐 峰 |
|||
|
马远国 |
埠下 |
王宏亮 |
李鸿鑫 |
崔希平、崔维海、朱斌、马洪超、杜春新、刁晓勇、张宗菊 |
王 旭、白云鹏、刘玉荣、马振铭、杜德梅、李敦芹、公丕花、白如菊、刘晓琳、刘耐叶、张志民、陈风花、徐在友、徐明艳、任明禄、杨墨涵 |
|||
|
李良武 |
刘庄 |
刘焕明 |
司振国 |
崔维东、许兆霞、庄本贞、崔孝贵、尹玉华、冯 雷、王庆钢、程振峰 |
崔春礼、崔希瑛、张兴玲、崔永峰、王燕燕、许立峰、崔万宝、王太玲、盛 晴、盛永福、周 波、庄 明、程美玲、顾生波、高秀芳、程 坤、杨 波、崔传峰、崔传英、郑述胜、齐玉祥、李光凤、尹玉峰、薄珊珊 |
|||
|
李良武 |
库区 |
孔祥亮 |
吕新华 |
曹 燕、张维芳、齐元昊、齐 珊、崔云准、马海燕、刘传涛 |
荣佳薇、张 凯、刘 红、唐 丽、齐鑫山、刘传青、李俊营、刘 斌、刘秉辉、崔保尚、崔维山、白如红、祝超、齐山铭、郗长伟、曹廷江、蒋玉军 |
|||
|
隋新胜 |
朱家庄 |
张延成 |
张洪学 |
李 强、梁传伟、王民红、曹 娜、韩 强、郭家伟、宋锡成、江照娟 |
宋晓艳、张春峰、徐来吉、王 伟、赵立锋、张照玲、伊廷俊、张洪学、宋增全、杨洪刚、于 红、阚光强、李文振、谢 珍、宋锡俊、李云涛、郭鑫媛、高 静 |
|||
|
隋新胜 |
沟泉 |
聂玉华 |
隽玉霞 |
陈 军、公维东、王功满、孔凡荣、刘成龙、冯武振、赵为强、公维英 |
公茂香、逯云一、王连宝、公维贞、张惠强、刘兆英、赵淑香、李好友、刘维红、冯艺发、王功章、王 敏、孔 霞、张新禄、朱全富、逯霞一、左进红、刘道合、冯武胜、贾永平、孔祥宁、孔祥美 |
|||
附件3
南麻街道“一网两长”制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责任区二级田(山)长、助理田(山)长、网格员,三级田(山)长、网格员。
二、考核主体
南麻街道“一网两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责任区二级田(山)长、助理田(山)长、网格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责任区负责组织对三级田(山)长及网格员“一网两长”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百分制)
(一)考核内容
1.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视程度高,“田(山)长制”有机构、有牌子、有人员、有方案、有计划、有制度,二级田(山)长与三级田(山)长签订责任书、三级田(山)长和农户签订责任书,达到“档案规范、面积准确、制度齐全、责任明确、标志无损毁”。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法规政策宣传,有固定的法规政策宣传展板或专栏。(20分)
2.加强对田(山)长和网格员的督察、管理,以街道为单位每年对街道网格员和三级田(山)长、网格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每年对街道网格员和三级田(山)长、网格员落实自然资源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并严格奖惩。(20分)
3.能严格按照“一网两长”制的要求,落实各项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台账,做到有台账,有记录。(20分)
4.认真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严格监管各类非农建设项目和设施农业等项目用地,辖区内无重大破坏耕地和基本农田现象发生。(20分)
5.完成街道办事处下达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积极支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除依法占用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外,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20分)
(二)扣分事项
监管不到位,经检查发现或被举报查实有下列情形的,扣减相应分值。
1.在国家和省、市卫片检查中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导致全街道执法监察整改工作不能及时完成的,每查实一起扣0.5分,最多扣5分。
2.对国家和省、市下达的耕地保护督查整改图斑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每查实一处扣0.5分,最多扣5分。
3.辖区内发生重大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被挂牌督办或被上级媒体披露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分;
4.对破坏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及私采乱挖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甚至妨碍、干扰查处工作的,每查实一起扣0.5分,最多扣5分。
5.对违法占用耕地或者永久基本农田行为隐瞒不报,造成破坏并且整改不到位的,每查实一起扣1分。
6.辖区内发生撂荒、占压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每查实一处扣1分。
7.不按照“一网两长”制办公室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和信息的,每次扣1分。
8.年内发生非法开采,破坏、占用耕地或者基本农田案件数量多,社会影响大,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分。
四、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对考核排名靠前的村,优先向上级推荐耕地保护激励村资格,优先给予激励资金和建设用地指标支持。
附件4
南麻街道“一网两长”制巡查、督查制度
第一条 为扎实开展自然资源巡查、督查工作,促进各田(山)长、网格员责任落实,及时发现、有效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自然资源动态巡查是指通过对所属网格范围进行巡查,发现、处理、报告违法违规建设、占用破坏和非法开采等行为。
第三条 责任区、村(社区)田(山)长是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动态巡查工作负总责,各级网格员具体承担动态巡查工作,是动态巡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 巡查工作应覆盖全网格,动态巡查按照网格区域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区域。
(一)下列区域应作为一级巡查区实行重点巡查
1.城乡结合部及国道、省道、县道和铁路两侧;街道驻地规划区、村庄周围和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
2.重点采矿区和国有大矿周边等重点地区;
3.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和风景名胜保护区。
(二)其他区域和矿业活动较多地区应作为二级巡查区,实行动态巡查。
第五条 巡查周期要适应违法违规建设及私采乱挖的需要。二级田(山)长、助理田(山)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网格员每月巡查不少于4次。三级田(山)长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网格员每2天巡查不少于1次。其中重点区域要加强巡查。
第六条 巡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有无违法违规占地行为;
(二)有无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撂荒、压占及弃耕行为;
(三)有无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植树、种草等“非粮化”行为;
(四)有无私采乱挖及超层越界开采行为。
第七条 各责任区是辖区内违法违规占地、违法采矿等治理工作的主体,负责落实违法行为的巡查、发现、制止、报告、整改和拆除工作;三级田(山)长是负责落实巡查的直接责任人,要带头开展巡查。网格员负责源头监管,要坚持到田间地头、山岭沟壑等容易发生违法行为的地方巡查。
第八条 巡查要建立统一的巡查记录本和符合要求的详细具体的巡查记录,村级网格员每2天以微信形式向街道总网格员汇报巡查情况,包括巡查时间、地点、发现的问题等情况,每周报告巡查台账;巡查中发现的不能制止的违法违规问题要第一时间电话汇报,不得拖延或瞒报,对需整改的违法违规问题要重点关注。街道总网格员每月一次向二级田(山)长、助理田(山)长及县级包片网格员书面汇报巡查情况及处理措施,对巡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不能有效处理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向二级田(山)长、助理田(山)长和县级网格员汇报,不得拖延或瞒报。县级包片网格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依法行政,履行程序,妥善有效处理各类违法违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网格员汇报;每半年一次向县“一网两长”制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汇报巡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处理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总结工作的经验、不足及改进的措施等。
第九条 积极提升“一网两长”制工作信息化水平,鼓励用现代化高科技手段,为田(山)长巡查提供技术支撑,提高日常监管效率。
第十条 上级田(山)长应加强对本级网格员及下级田(山)长、网格员巡查履职的监督检查,对巡查制度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应及时督促提醒;对弄虚作假、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第十一条 督查制度是指一级田(山)长、副田(山)长、总网格员、包片网格员、“一网两长”制办公室对下级田(山)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十二条 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网两长”制工作部署事项落实情况;下级田(山)长、助理田(山)长、网格员履职情况;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然资源违法建设、非法开采巡查落实情况;田(山)长制实施成效等内容。
第十三条 组织实施督查。根据一级田(山)长、副田(山)长的安排部署或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督查,督查人员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二级田(山)长、助理田(山)长及网格员,限期整改落实。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