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南鲁山镇人民政府
标题: 沂源县南鲁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48XJ/2024-542583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4 发布机构: 沂源县南鲁山镇人民政府

沂源县南鲁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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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南鲁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南鲁山镇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公开南鲁山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的,请与南鲁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电话:0533-3680101

邮箱:yyxnlszdzb@zb.shandong.com

一、总体情况

南鲁山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和国家、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内容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南鲁山镇人民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及时编制、公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据统计,2023年,通过沂源县政府网站南鲁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站点公开政府信息34条,稳步推进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取得较大进步,微信公众号“魅力南鲁山”共发布各类信息260余篇,图文并茂的阅读形式吸引群众阅读,宣传效果较好,各类文章累计阅读8.7万余次

3、2023年,沂源县南鲁山镇人民政府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0件,清理规范性文件数0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南鲁山镇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次,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征地公告、资金使用等领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强化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先审后发、授权发布,三级联动,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我镇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8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3〕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各职能岗位目标,压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方责任。

2.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邀请相关专家对政务承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授课,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

3.突出公开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注的“权、钱、人、事”等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筹公开问题整改、新媒体督办、任务分解通知等事项。

2.强化工作考核。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对重点专项工作等给予考核权重倾斜,日常考核结果直接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

3.强化社会评议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4.强化责任追究。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负责人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做到职责明确,追责快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多局限于上级要求公开的内容。

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完善。

三是政策解读解读方式不够新颖,解读内容还不够通俗易懂。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配强工作力量,积极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丰富公开内容。

二是理顺政策解读机制、拓宽解读渠道。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严格要求各站所在报审文件时,同步报送解读材料,确保政解读材料重点突出、内容规范。

三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广泛征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南鲁山镇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8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3〕38号)部署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根据《2023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重点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街道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配套建立工作台账,实施跟进督查,确保政务公开相关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已在沂源县南鲁山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多渠道搭建起与群众之间的互动桥梁,利用线上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平台,让涉及医疗、就业、住房、养老、教育等惠及民生好政策“飞入寻常百姓家”。通过定期政府开放日的方式,将政务公开延伸到城乡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在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倾听民意民声,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实现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感”和“温度”。(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沂源县南鲁山镇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