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民政局
标题: 沂源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5006/2023-533326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31 发布机构: 沂源县民政局

沂源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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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沂源县民政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11日至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源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16号,民政局二楼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093;传真:3241569;电子邮箱:mzj2008@zb.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民政局围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增加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民政公共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截至2022年底,加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老年人福利、等公开。

1.落实责任,强化领导。为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我单位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丰富公开内容。坚持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认真整理公开内容,分门别类,有序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便民性,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主要聚焦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老年人补贴、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等重点工作,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予以重点公开,

3.规范公开程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信息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泄露、错误信息不上网。对于需要公开的信息,均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对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保密性进一步明确。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以来,我单位认真落实《2022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沂源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版)》,重点编制完善2022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增强基层政务公开可操作性、时效性。2022年度民政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4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02条,其他公开信息42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共收到3件依申请公开办件,数量与去年持平,均已答复完成。民政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统一领导批办单,从收到申请登记到办结送达,均存档记录。及时修订信息公开指南中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所有公开信息由科室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后公开。规范行政公文的公开属性和公开流程,将信息公开审查程序融入到公文运转、会议审批等日常工作程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通过沂源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沂源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促进宣传多样化。2022年度共发布微信公众号153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执行《沂源县民政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分别于3月、9月召开民政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明确各科室职责 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按时完成政务公开月度、阶段整改 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2年,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于进一步创新。二是还需进一步公开重点民生领域信息。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对以下三个方面工作进行了整改:一要积极指导各县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及信息发布,加强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再提升。二要严格按照政策解读要求,通过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创新举措等环节深入解读政策文件,将积极回应的群众关切同步到对应栏目,进一步提高质量,丰富展现形式。三要完善重点民生领域,如养老服务等栏目,在通用政策、业务办理及行业管理信息上进一步加强改进和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2022年民政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2件并将提案办理总体情况进行了公开。

3.创新实践情况

民政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4.落实上级方案情况

民政局严格落实2022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沂源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版)》按时上交任务清单,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予以落实,本年度落实情况良好。

5.民政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6.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沂源县民政局 

                                                                                                                                         202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