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民政局 沂源县残联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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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5006/2021-520211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1-23 09:51:2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民政局 |
各镇(街道)民政所: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流程,强化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要求,决定于2021年12月1日起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镇(街道),由镇(街道)直接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事项的申请、审核和审批工作。现制定《沂源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事项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沂源县民政局 沂源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1月19日
沂源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事项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
一、委托审批范围及工作目标
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镇(街道),镇(街道)直接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事项的申请、审核和审批工作。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后,做到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审核审批权限和监督管理职能的合理有效分离,强化县级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力度,扩大镇(街道)审批权限,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动态管理和监督运行程序,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服务。
二、工作职责
县民政局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监管责任主体;镇(街道)是残疾人两项补贴事项受理、审核、审批及动态管理的责任主体,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审批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第一责任人,全面统筹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村(居)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协助主体,负责材料收集上报、公示等工作;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切实提高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度。
三、工作程序
(一)申请。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代办人向户籍所在地或符合条件的实际居住地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
(二)受理审核。镇(街道)民政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理由。
(三)公示。对拟定新增享受补贴人员,镇(街道)安排各个村(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为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公示内容要保护残疾人隐私,不得公开与补贴审核无关的信息。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名单需在村务公开栏内长期公示。
(四)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填写《沂源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沂源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镇(街道)审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待遇自持证当月计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自享受低保并办理好残疾证当月计发,首次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首月补贴在下个月进行补发。
(五)补贴发放。镇(街道)对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人员与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人员、死亡外地火化人员、死亡后因故未火化人员等数据进行筛选核查、增减核实,制定拟享受“两项补贴”待遇人员清册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汇总各镇(街道)上报人员数据制定全县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遇清册,经核查后报财政局履行财务拨款手续。补贴通过“惠农一本通系统”按月发放,发放日期为每月25日前。
四、档案管理
1.纸质档案要一户一档,规范申请、审批表、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由镇(街道)民政所统一归档。
2.电子档案主要以“山东数字民政系统残疾人两项补贴模块”为基础,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录入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信息、审核审批意见。各镇(街道)要实现系统数据、纸质档案一致。
五、民政业务平台操作及数据上报
镇(街道)需在“山东数字民政系统残疾人两项补贴模块”(以下简称系统)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受理、审核、审批业务。
1.每月10日前,各镇(街道)完成系统残疾人两项补贴新增、变更业务的审核、审批。同时将上月新增及退出人员名单报县民政局。
2.每月15日前,镇(街道)完成数据核对,即将系统内导出数据与发放清册数据核对,保证平台数据与发放清册数据、实际保障情况完全一致,由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签署资金需求表连同发放清册报送县民政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事项审批委托下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配齐配足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人员。
(二)规范履行职责。县民政局、残联、老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要密切配合,加强工作协同和数据共享,针对各自数据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民政局进行调整。县民政局要会同县残联等部门单位严格执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县残联要加强残疾人证管理,严格执行残疾人证发放标准和程序,及时提醒告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办理“两项补贴”手续。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镇(街道)要严格执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和政策程序,依法行使审核审批权力,按时精准提报下放事项发放名单,依法承担行政和法律责任。县民政局在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委托下放后要加强事中事后指导监管,全力支持配合镇(街道)工作,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附件:1.沂源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2.沂源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