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民政局
标题: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救助标准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5006/2023-519977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11 发布机构: 沂源县民政局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救助标准

发布日期:202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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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月1日起: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2350元;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