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民政局
标题: 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临时救助明白纸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5006/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11 发布机构: 沂源县民政局

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临时救助明白纸

发布日期:202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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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一、申请材料

1、 表明本人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的个人申请书及证明材料

2、本人所在务工单位出具的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证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本人向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对申请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参加失业保险进行核实;

3、经核对符合条件人员在村居公示栏进行公示;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街道进行审批并将救助金发放至个人账户

5、救助名单在村居公示栏及沂源县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救助金额

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原则上不高于当地三个月城市低保标准。(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660元。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当提高救助额度。

 

咨询方式:

沂源县民政局电话:0533-3226196

    各镇(街道)服务大厅民政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