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粮食事业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0-06-30
沂源县粮食事业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沂源县粮食事业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县粮食事业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需要获得沂源县粮食事业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沂源县粮食事业服务中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粮食(含食用油)和物资储备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地方政策性储备粮油、物资的收储、调动、保管、销售、轮换工作。负责储备粮油的质量管理,保障储存粮油、物资安全。研究拟定粮食产业化发展和粮食储备规划,推动粮食产业化升级,推广粮油储存、加工新技术,培育发展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国好粮油”企业。负责全县粮油仓储设施及项目建设统计调查和分析管理,负责全县政策性粮食仓储设施的规划布局、建设及维修改造。负责对全县粮食经营者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进行抽查和检验检测。执行国家军粮供应政策,负责保障区域范围内的军粮供应工作。负责落实县政府粮食应急预案,建设县级粮食应急体系。负责救灾粮油、物资的保管与发放工作。指导社会粮食经营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和粮食储存安全。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对粮食企业经营数量、社会粮情、粮食产量、粮油市场价格等进行统计调查和分析;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部门重要会议、活动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县政府网站网址为 http://www.yiyuan.gov.cn。
本机关还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和微博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县政府网站(www.yiyu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沂源县粮食事业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县粮食事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县城健康路32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3242024
传 真:0533-3225886
电子信箱:yy3242024@zb.shandong.cn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沂源县粮食事业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
沂源县粮食事业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县城健康路32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3242024
传 真:0533-3225886
电子信箱:yy3242024@zb.shandong.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传 真:3241418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Word).doc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