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
标题: 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703T/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6 发布机构: 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

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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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鲁村镇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鲁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或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的,请与鲁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鲁村镇泰薛路62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640016;传真:0533-3642038;电子邮箱:lucundzb@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鲁村镇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鲁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上级指示要求,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府会议、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建议提案办理信息类别,将各类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局组织的部分活动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其中,规章本年新制作数量0;规范性文件本年新制作数量35件,对外公开16件;行政许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行政事业性收费0;政府集中采购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0。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信息公开日常监测,定期对发布信息进行梳理,对政务栏目更新、信息质量等进行审核把关,保证信息发布严肃性,并通过网络安全测评等形式,加强新平台安全维护。

(四)平台建设

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县大数据中心的要求,完成了目录设置、目录绑定、栏目映射、数据迁移等工作。镇领导班子成员牵头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政务公开专职负责人员1名,负责政务新平台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保证政务公开有序运行。

监督保障

1.抓好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本单位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公开范围分类向社会主动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

2.完善工作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的完成质量、及时率等纳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指标。

3.落实责任追究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我镇未收到县人大、县政协的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5

16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

2020年,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镇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

二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鲁村镇人民政府

   202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