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瑞阳制药有限公司科技进步工作特别奖的通报发文机关
沂源县科技局
发文字号
源政发〔2011〕18号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420J/2011-1203088
成文日期
2011-02-28
发文日期
2011-02-28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沂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瑞阳制药有限公司科技进步工作特别奖的
通报
源政发〔2011〕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瑞阳制药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工作,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2010年,该公司研发和实施的“美洛西林钠及其复方制剂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化”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为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经研究决定,给予瑞阳制药有限公司科技进步工作特别奖,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30万元。奖金由县财政列支。
希望瑞阳制药有限公司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取得科研新成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先进,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和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沂源县人民政府
2011年2月28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