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地区师资建设、配备的答复(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8号建议)
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38
建议人: 薛金军、郑子生、高保春
主办单位: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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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38建议的答复

 

薛金军、郑子生、高保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地区师资建设、配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县域城镇化进程加快及生育政策的放开,大量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在城区就学,农村学生涌向城区,造成城区学位紧张,城区中小学扩招以后,师资需求较大近年来,县教育和体育局为增加城区学校师资力量,通过考选等方式,选拔了部分教师到县城任教,目前城乡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基本处于均衡状态。因为个人意愿、家庭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农村年轻教师选择考取城区学校,导致个别农村学校出现教师年龄结构偏大的现状。县教育和体育局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始终坚持以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不断深化优质教育资源改革,持续提升教育内涵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差距,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推进落实情况

(一)加强新教师配备。每年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全部分配到乡镇中小学任教,6年服务期内必须服务基层,加大了农村教师补充力度新教师学历达到本科及以上,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二)深化县管校聘改革。依据总量控制、统筹兼顾、均衡配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通过校内聘任、跨校竞聘,完成全县5000余名中小学教职工聘任。按照双向选择、就近安置原则,共安置鲁村学区、南鲁山学区富余教师132人。有效缓解了城区学校考选带来的部分乡镇学校教师缺口大问题。

(三)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今年,县教育和体育局制定下发了《沂源县2023年县属(含历山、南麻街道)中小学跨校选聘实施方案》,为城区新建学校和部分教师缺口较大的乡镇学区选聘教师232人。其中城区到乡镇1人,乡镇之间8人。制定方案时设定了年龄比例结构,降低了乡镇学校年轻教师的流失比例。制定《城区学校支教乡镇学校实施方案》,从城区学校选拔12名骨干教师到边远乡镇支教。制定下发《2023-2024学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共组织204名教师参加教师交流轮岗。其中三区人才10人、城区到乡镇19人、乡镇之间交流31人。

(四)教师职称评聘向乡镇学校教师倾斜。我县把乡镇任教经历作为高级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续贯彻实施乡镇任教满10年、20年、30年可以不受岗位比例限制直接评审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政策设立了农村特级教师岗位,凡是志愿到农村特级教师岗位任教的教师,可以不受岗位比例限制评审职称。2021年,按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启动为农村学习选聘乡村特级教师工作,共设立了10个农村特级教师岗位,评选出了陈新华等10名农村特级教师,聘期3年(2021826-2024825日)按照山东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为依据,落实基层高级教师评审政策。对长期在农村任教的教师,每年拿出一定比例评审基层高级教师岗位。多渠道畅通农村教师职称晋升通道做好省统一职称、基层职称、农村满年限职称、分级竞聘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的幸福感、获得感,真正实现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五)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和生活保障。县财政部门按照每人每月200元+10n(n为教龄)的最高标准为农村教师落实乡镇补贴。此外,东里镇、中庄镇等学区高标准建设教师周转房,切实解决了教师的住宿问题。部分中小学校与县公交公司协调,运营公交上班专列,有效解决教师的上下班问题,进一步扩大教师的受益面,激发了农村教师的工作热情。

二、下一步打算

(一)完善城乡交流机制。按照“统筹兼顾、政策引导、城乡互动、注重实效”的原则,继续完善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通过开展城乡学校结对、教师交流、送教下乡、网络资源共享等措施,健全政策激励机制,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力度。

(二)进一步修改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加强教职工履职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竞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职称评聘和评优表彰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进一步健全县中小学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调整完善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根据学校编制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岗位数量。打破教师人事管理学校界限,实现县域内教师统筹安排。

(四)深化教师职称分级聘任改革。全面实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级聘任,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聘任激励机制,每学年组织开展一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级聘任工作。建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级聘任跟踪评价机制,总结分析政策落实成效,落实好教师工资待遇经费保障,确保调动广大教师队伍工作积极性。

(五)继续全面落实教师职称改革政策一是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2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二是严格按照淄博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职称工作的通知》文件中乡镇专业技术人才直评工作的要求,落实乡村教师从教10年、20年、30年申报中、高级职称不受岗位限制的政策。从而调动广大乡镇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六)努力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深入实施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落实岗位补贴,充分发挥已聘人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认真落实乡镇补贴发放,积极争取落实乡村教师交通补助,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继续落实职称评聘、评优选模等向农村教师倾斜的政策,调动农村教师积极性。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828

 

(联系单位: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董振武;联系电话:3227230

(可以公开)

 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

加大年轻教师招考力度,优先配备到农村地区任教,选派县直学校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交流,规定晋升优惠政策,提高农村学校教室待遇,解决他们在职称、交通、住宿方面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