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第三中学学生管理评先树优(学生综合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4-527734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13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第三中学学生管理评先树优(学生综合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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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第三中学学生管理评先树优(学生综合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沂源三中学生综合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学生争优创先积极性,激励学生的进取意识、竞争意识和成才意识,丰富学生评价机制,努力将每一名学生培养成为自信乐观、德高学深、志存高远、创新有为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学生综合荣誉称号及十类明星评选条例。

二、综合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

三、评选标准

思想品德评定、学习成绩、体育成绩均为优秀的学生被评为“三好学生标兵”。

若符合“三好学生标兵”条件,又担任班干部,且分管工作成绩突出者,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思想品德评定、学习成绩、体育成绩有两项优秀、一项良好者,被评为“三好学生”。

若符合“三好学生”标准,又担任班干部,且分管工作成绩优秀者,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四、评选办法及名额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四项综合荣誉称号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选,并认真填写“沂源三中学生总评表”上报政教处,政教处认真核对落实后,发放喜报,并将其名单在宣传栏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