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西里镇柳枝峪回民小学事故安全类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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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3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淄博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里镇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安全的事件等。
2、事故灾害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集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3、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海洋、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要遵循属地管理原则,中心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教体局。
3、预防为主,及时整改。立足于防范,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整改,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4、系统联动,协同应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区中小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系统联动,协同应对的处置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领导、制度、组织、物质、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增强保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五、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六、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区中小学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负责向相应主管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
七、预防和预警机制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加强常规数据检测和信息采集,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告
(1)信息报送原则
A.迅速: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各学校报告教体局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3小时。
B.准确:信息内容必须客观翔实,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C.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D.学校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后,要立即向当地公安等部门报告。
(2)信息报送机制
A.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正常工作时间,电话报告相应工作组办公室。其他时间,电话报告教体办值班室。值班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通知有关科室或工作组办公室负责人。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电话报告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学校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
B.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公共事件电话报告后,有关责任科室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大信息,根据领导意见,报告县委、县政府。
(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A.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B.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C.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D.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E.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F.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2、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做到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坚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统一发文、严格把关的原则,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新闻发布工作由教体局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改进和加强省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办发[2003]15号)要求统一安排。
八、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事发地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指导学校在镇政府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九、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送渠道,确保信息传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
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3、资金保障
镇政府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4、人员保障
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等部门人员组成。
5、培训演练保障
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