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西里镇柳枝峪回民小学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31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西里镇柳枝峪回民小学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日期: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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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保障我校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及时报告

本校教职员工或学生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立即向校卫生室和后勤部门报告,后勤部门人员接报后立即汇报有关主管领导,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向教育局等部门汇报。

2、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

事故发生,应及时调配车辆或拨打120,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

3、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1)中毒事件发生后,卫生室老师及食堂卫生监督人员协助卫生防疫人员及时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

2)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采样,送上级部门检验。

3)严格审核进货渠道,查明可疑食品的供货方。

4)对不能排除因饮用水造成的食物中毒,教导处应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5)后勤立即派员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和勘察,调查校食堂工作人员的平时情况,社会关系,纠纷情况等,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是否有人为投毒的可能,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4、善后处理

各职能部门配合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

5、总结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有关部门迅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加强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学校作出书面报告。

 


传染病疫情事件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本校流感、集体性发热、水痘、流脑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加强相关疾病的预防和控制,防止疾病在学校中传播,保护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上级文件精神,以分级处理为原则,特制订本校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范预案。

第一级:

Ø  流感:学校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38℃,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5~30例。

Ø  集体性发热事件:学校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集聚性发热病人,经核实在5~30例。

Ø  水痘:学校在水痘最长潜伏期内(21天),皮肤粘膜上分批出现斑疹、丘疹、水疱并伴有较轻全身症状的病人在30例以下。

Ø  流脑:学校出现有发热、头痛、瘀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流脑疑似症状的流脑疑似病例。

(第一级)学校应急处理方法:

1、 学校在第一时间电话向徐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学卫科、相应主管部门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报告发病情况;按学校学生发病情况调查表》详细填写病例基本情况,并于2小时内传真至区疾控中心慢病学卫科;

2、患者必须得到及时隔离,并协助学生家长将病人送医院就诊;严格掌握患者病愈返校隔离期限;

3、学校领导及时掌握疾病发生情况,落实各项应急预防和控制措施;

4、卫生老师应开展校内消毒隔离指导工作,重点班级(场所)重点消毒,并负责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5、 学校开展相关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如出专栏、广播、上课、张贴或发放宣传资料等;

6、在疫情期间有病例发生的班级停止使用学校公用教室等;学校应减少或暂停师生集体性活动,防止疫情的进一步蔓延;

7、卫生老师在控制疫情期间应与班主任密切配合,每天对学生进行症状监测,如发现体温大于38℃并伴有相似症状的学生应及时离校就医;

8、学校应加强疾病监测,建立学校晨检及逐级报病工作制度,力争在第一课时掌握师生疾病续发情况;

9、 卫生教师每天追踪发病动态,做好每日传染病发病情况登记、统计,并在每日上午9:30时前将前一日9时到当日9时学校师生的发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给区疾控中心慢病学卫科,完成传染病发病续报工作;

10、对于患传染病的学生回校应严格把关,必须作到法定隔离期满或能出具医院的相关病例证明,经卫生老师同意后,方能来校继续学习。将其在医院就诊情况病史复印后存档。

11、自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可结案,完成结案小结。

第二级:

Ø  流感:学校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38℃,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在30例及30例以上;

Ø  集体性发热事件:学校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集聚性发热病人,经徐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病例在30例及30例以上。

Ø  水痘:学校在水痘最长潜伏期内,皮肤粘膜上分批出现斑疹、丘疹、水疱并伴有较轻全身症状的病人在30例及以上。

Ø  流脑:学校出现有发热、头痛、瘀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流脑疑似症状的流脑疑似病例。

第三级:

Ø  流感:学校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38℃,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100例及以上;

Ø  集体性发热事件分级:学校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集聚性发热病人,经徐汇区疾控中心核实在100例及以上。

Ø  水痘:学校在水痘最长潜伏期内,皮肤粘膜上分批出现斑疹、丘疹、水疱并伴有较轻全身症状的病人100例及以上;

Ø  流脑:出现有发热、头痛、瘀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流脑疑似症状的流脑疑似病例或有经医院临床确诊病人。

(第二、三级)学校应急处理方法:

1.学校在第一时间电话向徐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学卫科、相应主管部门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报告发病情况;按《学校学生发病情况调查表》详细填写病例基本情况,并于2小时内传真至区疾控中心慢病学卫科;

2. 患者必须得到及时隔离,并协助学生家长将病人送医院就诊,同时严格掌握患者病愈返校隔离期限;

3. 学校领导及时掌握疾病发生情况,落实各项应急预防和控制措施;

4.  卫生老师应开展校内消毒隔离指导工作,重点班级(场所)重点消毒,并负责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5. 学校开展相关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如出专栏、广播、上课、张贴或发放宣传资料等;

6. 停止使用校内公共场所及公用教室(校车、集体食堂等),停止师生集体性活动,防止疫情的进一步蔓延;

7.卫生老师在控制疫情期间应与班主任密切配合,每天对学生进行症状监测,如发现体温大于38℃并伴有相似症状的学生应及时离校就医;

8. 学校应加强疾病监测,建立学校晨检及校内逐级报病工作制度,必须在第一课时了解并掌握学校疾病续发动态及患者详细情况;

9.卫生教师每天追踪发病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