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西里镇中心小学资助申请指南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9660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26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西里镇中心小学资助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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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西里镇中心小学资助申请指南

一、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据以下因素:

(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劳动力及职业状况、家庭财产及收入、家庭负担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并在校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和非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五)学生消费因素。主要包括学生消费金额、消费结构等情况。

(六)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

二、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

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各学段学生在校、生活费用的测算情况及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对各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提出建议。学校根据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议的认定标准及自身实际情况,将认定档次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三个档次。

建议2024秋季学期义务教育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如下:

学段

长期居住在城市(单位:元/月)

长期居住在农村(单位:万元/年)

A档

B档

C档

A档

B档

C档

义务

1800(含)~1600(不含)

1600(含)~

1500(不)

1500(含)以下

1.9(含)~

1.8(不含)

1.8万(含)~

1.6(不含)

1.6(含)以下

义务:城市人均收入1800/月(包含)以下,农村人均收入19000/年(包含)以下;可以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可设置为“一般困难”(A档)、“困难”(B 档)和“特殊困难”(C档)三档。学校淄博市建议认定标准的基础上坚持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校实际情况,通过三级认定程序精准认定,确定档次。

四、 特殊情况认定与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C档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包含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严重突发困难家庭学生);

3.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4.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5.特困供养学生

6.孤儿

7.重点困境儿童

8.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9.烈士子女

10.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持有效残疾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持有效残疾证)子女

11.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4.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