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西里镇中心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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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4441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5-2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西中小发﹝2023﹞ 33号
各级部、班级: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58号)、淄博市教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淄教计字〔2019〕11号)和2023年淄博市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沂源县西里镇中心小学制定了《沂源县西里镇中心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报告》。
沂源县西里镇中心小学
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沂源县西里镇中心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报告
一、成立组织 专项负责
1.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为保证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以校长魏纪虎任组长,分管领导、主任、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等担任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认定工作。
2.班级评议小组 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教师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班级评议小组,负责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主评议工作。
3.年级认定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班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评审认定小组。汇总、审核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
二、积极发动,宣传到位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淄教计字〔2019〕11号)和2023年淄博市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精神。9月份开展2022年年级范围的资助工作培训,确保全体教职员工明确了解资助认定工作的标准与实施细则。积极组织开展资助宣传主题活动,抓住开学时机,积极开展资助宣传第一课,面向全体家长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回收率为100%,利用班会、宣传栏等形式在学校明显位置进行资助政策宣传,确保家长对于资助政策的知晓率。
三、调查摸底,制定认定标准
按照上级部门统一要求,及时做好面向全校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问卷调查,并做好数据分析,并发放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我校严格按照淄博市的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四、认真组织,班级评议
在进行充分的宣传之后,各班根据家长家庭情况调查表、提交的资助认定申请表,进行班级评议,对于家长填写的表格,班主任耐心细致的指导,保证填写规范。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评议小组结合学生申请材料、认定指标综合得分、认定标准等因素,采用定量定性结合的方法分析学生经济情况,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档次。对认定的学生发放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资助工作人员将班级评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等次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
五、家访核实,留存档案
组织开展家访工作,对于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家访,家访人员由校长、班主任、资助分管领导,家访人员进行全面入户家访,进一步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并对其上交的申请表进行核实。家访过程中,注意资料的收集留存,并将家访的材料(照片、家访记录表等)打印存档备案。
六、年级认定,进行公示
在班级评议工作小组审核的基础上,学校层面组织年级认定小组再次进行评审认定,严格审查申请表的填写是否规范,再次核查是否符合认定标准,最终确定认定结果。资助工作人员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材料上报,资助金发放
在严格审查各项资料后,将最终认定结果和各项材料填报系统,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我校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时,坚持公平认定,实事求是原则,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有效,顺利完成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沂源县西里镇中心小学
202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