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大张庄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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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5-549657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2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张中发〔2024〕19号
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责任人制度:
1.教务处主任或指定负责人为实验室安全第一负责人。
2.实验员为各学科实验室的安全具体负责人。
(二)操作规程:
1.学校应当将教学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张贴在实验室显著位置。
2.参加实验室工作的各类人员都必须熟悉实验室内电源电路等,确保用电安全。
(三)设备管理:
1.实验教师要制定并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则,维护管理好实验教学仪器。
2.易燃、有毒品由指定专人保管,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3.按规定放置相关实验仪器和药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四)日常检查:
1.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应关灯、关水、断开电源、气源,关好门窗,切实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的安全工作。
2.实验室管理教师每天下班后进行安全检查。
(五)应急准备:
1.实验室要配备灭火器和急救箱,以便进行临时简易救护。
2.实验教师要学习和掌握实验室伤害救护常识。
二、学生实验守则
(一)预习与准备:
实验课前,学生必须认真预习,写出预习报告,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二)纪律与安全:
1.实验时严格遵守纪律,保持室内安静。
2.服从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指导,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防止损坏仪器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3.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报请教师和实验员及时处理。
(三)仪器使用:
1.要爱护仪器,对仪器性能不了解时不能随意扭动。
2.未经许可,各组仪器不得任意调换使用。
3.如有损坏仪器,应立即报告教师并办理登记手续。
(四)实验结束:
1.实验完毕,应将数据记录交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并经教师检查仪器有无缺损。
2.学生应整理好仪器,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方能离开实验室。
(三)实验报告:
根据要求,认真书写实验报告,并按时交送老师批阅。
三、违规处理
对违反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及贵重仪器损坏等重大事故者,学校应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处分、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沂源县大张庄中学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