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大张庄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5-549657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9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大张庄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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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中发〔202419

 

 

 

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责任人制度:

1.教务处主任或指定负责人为实验室安全第一负责人。

2.实验员为各学科实验室的安全具体负责人。

(二)操作规程:

1.学校应当将教学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张贴在实验室显著位置。

2.参加实验室工作的各类人员都必须熟悉实验室内电源电路等,确保用电安全。

(三)设备管理:

1.实验教师要制定并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则,维护管理好实验教学仪器。

2.易燃、有毒品由指定专人保管,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3.按规定放置相关实验仪器和药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四)日常检查:

1.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应关灯、关水、断开电源、气源,关好门窗,切实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的安全工作。

2.实验室管理教师每天下班后进行安全检查。

(五)应急准备:

1.实验室要配备灭火器和急救箱,以便进行临时简易救护。

2.实验教师要学习和掌握实验室伤害救护常识。

二、学生实验守则

(一)预习与准备:

实验课前,学生必须认真预习,写出预习报告,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二)纪律与安全:

1.实验时严格遵守纪律,保持室内安静。

2.服从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指导,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防止损坏仪器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3.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报请教师和实验员及时处理。

(三)仪器使用:

1.要爱护仪器,对仪器性能不了解时不能随意扭动。

2.未经许可,各组仪器不得任意调换使用。

3.如有损坏仪器,应立即报告教师并办理登记手续。

(四)实验结束:

1.实验完毕,应将数据记录交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并经教师检查仪器有无缺损。

2.学生应整理好仪器,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方能离开实验室。

(三)实验报告:

根据要求,认真书写实验报告,并按时交送老师批阅。

三、违规处理

对违反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及贵重仪器损坏等重大事故者,学校应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处分、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沂源县大张庄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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