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大张庄中心学校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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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5-549657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9-2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张中发〔2024〕18号
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前准备
1.体育教师在上课或训练运动员前,要对体育场地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及早准备好所需的器材,不安全的器材、危险器材坚决不使用。
2.体育教师要清楚了解每班学生的身体状况,针对不同学生的身体状况适当、适量安排运动,杜绝学生未经允许擅自不上体育课。确实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要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体育教师不要强求,但须让学生在教师视野范围内活动。
3.体育教师要认真备课、写好训练计划,合理组织课堂教学、训练,提前预见安全隐患,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
二、课堂组织
1.体育教师必须在上课铃响前组织学生排队、带队,要实行点名制,并详细记录每节课的学生出勤情况。
2.无论是上课还是训练运动员,体育教师都要认真组织,充分发挥体育小干部的领导和监督作用,确保学生在教师视线内活动,不得擅自离开上课场地。
3.体育课堂要严格组织纪律,注意对学生进行安全和卫生教育。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穿适合运动的服装、运动鞋,不准戴帽子、围围巾、衣服内不准装刀、笔、钥匙等妨碍安全的物品,防止运动创伤和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课中要求
1.上体育课或训练运动员时,体育教师要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如有高难度的动作,要对学生采取保护措施。
2.体育教师在课堂中不能提前下课,课后要及时组织收拾好体育器材。训练运动员时,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教育,强调学生到校、离校和训练期间的安全。
3.体育教师在课堂中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纠正或制止。若学生一旦发生意外,要立即采取措施协同校医送往医院,同时通知学校当日值班领导。
四、课后总结
1.下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应组织各班回到上课集合地点整队,进行小结,并安排体育委员送还器材。
2.体育教师在课后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五、责任追究
凡因体育教师工作疏忽而造成的事故,如学生在体育课中擅自离场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教师在岗位可以避免发生却因脱岗而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等,体育教师要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法律责任。
此外,学校方面也应加强体育课安全管理,比如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并维修或更新。同时,学校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学生在体育课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善后处理。
沂源县大张庄中心学校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