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第三实验小学路队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4-528040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19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第三实验小学路队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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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第三实验小学路队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教育部门关于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规范学校路队管理,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学生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特制订如下制度:

  1.学校为确保学生安全,每天中午、下午放学实行路队回家。

  2.全校学生按放学路径分大路队,学校南门方向为第一路队,学校北门为第二路队,每班每个路队设路队长1名,负责本班路队纪律管理。

  3.各班应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科学地进行分流编队,确保班级队伍有序分流回家。

  4.中午、下午放学由班主任负责整队。做到“快、静、齐”。班主任要利用整队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

  5.路队出校门时,队伍要整齐。出校门后,路队靠右行进,速度不能太快,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回家路上不追逐打闹,不离开路队买零食,如违反要求者,经路队长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向老师反映,纳入班级个人评价。

  6.路队长负责路队纪律及处理偶发事件,并及时向班主任反映路队情况。

  7.每天值勤教师准时到岗,检查各班队伍,确保学生有序、安全地出校门。

  8.值勤教师对出现空档无人护送、组织松散的路队即时登记反馈。

  9.学生成长中心放学二十分钟后安排静校检查,检查校园内有无随便逗留的学生。

  10.路队全部走完后,家长还没有来接的学生,由班主任交与家长沟通。

  11.班主任应经常、及时了解有关学生路队中途情况,在班里作出表扬和批评。

  12.建立学生放学路队值勤表,实行责任制。学生成长中心负责学校路队管理工作,各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路队管理工作,校安全科负责每天值勤教师管理工作。

13.如遇突发交通事故,值勤教师需及时向校安全科、学生成长中心及分管校长汇报。

沂源县第三实验小学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