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鲁山路小学校园巡逻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5-527973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28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鲁山路小学校园巡逻制度

发布日期: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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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鲁山路小学

校园巡逻制度

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精神,建立由值班领导夜间带班,保卫人员昼夜轮流值班巡逻制度,并坚持不懈、持之以恒。

二、轮流值班、带班,按编组顺序进行,安卫办或保卫科负责考勤。在带班领导、安卫办主任或保卫科长监督下,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发生事故要追究带班人员和值班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

三、值班人员每日八时由安卫办或保卫科组织交接班,一般情况当班人员不许请假,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由主任或科长严格掌握,分管主任批准,安卫办主任或保卫科长负责指定替补人员,确保值班工作顺利进行。

四、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发现值班人员打牌、下棋、睡觉、酗酒现象,不认真巡逻,因失职造成被盗、火灾等事故者,依损失大小,分别给予扣除相应考核分值、扣发当月工资,损失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组人员要提高警惕尽职尽责,要特别加强对学校前后大门、院墙一周、施工工地等死角区的检查巡逻,严禁杂人员私自进入玩耍,维护正常的学习及工作秩序,确保校园内安全。

六、带班干部有权处理夜间发生的一切问题,安保值班人员接受带班干部的领导,应及时请示汇报。

七、带班人员要严格交接班制度,不准发生空岗现象。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