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鲁山路小学外来人员和车辆审查登记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5-527972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30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鲁山路小学外来人员和车辆审查登记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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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鲁山路小学

外来人员和车辆审查登记制度

为维护校内正常秩序,强化内部治安,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卫教职工、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按学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开关校门,其他时间封校管理。

二、门卫应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出审查、登记制度。禁止携带管制刀具、有毒、易燃易爆及可疑物品的人员和神志不清、酗酒、衣衫不整及形迹可疑人员进入校园。

三、对按规定允许进入校园,门卫应掌握其活动情况,并予以记录。

四、礼待来访人员。对待来访人员,应有礼貌,不卑不亢。有人来访时,门卫必须及时联系被访人员或部门,经同意后让来访人员进行登记。联系不上或拒不登记的,门卫不允许来访人员进入校园。

五、学生中途离校须检查班主任或有关部门开具的请假条。低年级学生必须由家长接走,否则,不得允许其离开校园,并认真做好登记工作。

六、本校师生或外来人员携带物品出校,需经有关部门开具出门证,门卫有权对进出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必要的检查与核实。

七、外来人员联系工作,应凭介绍信或有关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八、来访人员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须进入校园的,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应减速行驶,应按指定的地方停放,否则,门卫可拒绝并令其离开校园。

九、晚上六点以后,本校教职员工进校应登记进出时间,非寄宿制学校学生晚上原则上不得进入学校。

十、假日及下班后,校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学校,确需进入学校,必须由本校人员带入并办理登记手续,离校时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