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鲁山路小学计算机教室、实验室消防安全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527972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23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鲁山路小学计算机教室、实验室消防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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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鲁山路小学

计算机教室、实验室消防安全制度

1、工作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要忠于职守,严格检查实验室、计算机机教室内外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潮、防爆、防腐蚀、防污染),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开时要关好门、窗、水、电、气,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消防器材要求严格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挪作他用;注意定点存放,过期及时更换,使其常处于有效状态。

3、入室人员(外来人员必须登记)严禁吸烟和擅自动用楼内得一切设备,严禁携带各种物品和食品等等及其他无关的用具入内。

4、岗位管理员要严格清理核对财物,如有不符及时处理,以防流失造成损失。

5、计算机、实验课上课教师要有足够的消防安全常识和意识,不得擅自离开教学岗位,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6、计算机教师、实验员每天实验结束后要认真检查负责区域的水、电、气开关情况,待管理人员复查,并在《检查记录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离开。

7、所有入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若造成后果将负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