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鲁山路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3-527928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23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鲁山路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10-23
  • 字号:
  • |
  • 打印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鲁山路小学

学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考勤制度

学生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到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课时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外出必须请假。学生上课时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学习实效。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应事先向班主任请假。

二、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要求。

不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远离危险设备。学生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打闹,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上下楼梯靠右行, 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不准趴在扶手上往下滑。
     (二)学会自我保护。

1.在校生如有特殊病史,应向班主任报告,不得隐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教导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2.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3.学生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班主任及学校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