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鲁阳小学办事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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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4-527789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5-0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学生在校证明
1. 办事依据:依据《学校印章管理制度》规定,严格规范证明开具程序,实事求是,坚持为民服务思想,及时高效的做好服务工作。
2. 办理条件
学生在校证明用于说明学生是我校在读学生、入学日期、学制年限。
3. 时限:开具时限1个月。
4. 流程
学生提出开具申请 → 学生班主任审核 → 班主任签写登记簿 → 学校办公室打印证明→ 盖章
5. 结果:符合要求的办理
附加申请示范文本
证 明
张XX,性别:男,身份证号:370323XXXXXXXXXXXX,为我校几年级几班在读学生,特此证明.
沂源县鲁阳小学
XX年XX月XX日
6. 服务电话:0533-3268178
(二) 沂源县鲁阳小学转学、休学、复学办事指南
根据《沂源县鲁阳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对于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做出如下规定:
一、转学
转学包括转入和转出两种情况。
(一)转入学生具体流程:
1、学生转入必须经过转出学校的同意。
2、学生转入必须经过接收学校的同意。
3、接收学校审核转入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房产证、户口本、营业执照、劳务合同等。)经过审核符合条件,接收学校先在网上提请转入申请,转出学校后在网上提交转出申请。
4、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对转入学生材料进行复审,审核合格,转学成功。
(二)转出学生具体流程:
1、转出学生向班主任老师提出申请,班主任同意后,提交级部申请,级部同意后提交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审核。
2、学校办公室审核通过后,通知学籍管理员在网上提交转出申请。
3、接收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县教体局基教科,县教体局基教科审核通过后,转出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