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发布沂源县交通运输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第一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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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44M/2021-515115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5-21 11:12:44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交通运输局 |
为深入推进“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市、县“无证明城市”相关文件和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做好了省级清单承接认领工作,并且对我县“无证明城市”建设梳理的实施告知承诺证明事项进行了衔接,同时编制了我局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现向社会公布。
附件:《沂源县交通运输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第一批)》
附件:
沂源县交通运输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
通用清单(第一批)
事项序号 |
证明事项名称 |
涉及的政务服服事项名称及编码 |
备注 |
1 |
无事故证明 |
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确认3707180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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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身份证明 |
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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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
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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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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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身份证明 |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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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三年无中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货运) |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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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 |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37101802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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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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