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曝光台(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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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44M/2025-553352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8-0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交通运输局 |
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曝光台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未在规定的教练场地内培训
案件情况:2025年6月25日沂源县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接到淄博12345市民服务热线移交的编号为1215的投诉案件,案件投诉淄博舜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有限公司的教练车在沂源县东里镇香磨村老瓦厂附近进行培训,2025年7月8日10时34分,沂源县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沂源县东里镇香磨村老瓦厂附近对淄博舜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淄博舜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有限公司备案培训场地是淄博市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西上高村(村民居委会150米),沂源县东里镇香磨村老瓦厂附近是该公司变更备案场地前的培训场地,该公司的一辆教练车未及时进入新的备案场地培训。经调查认定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未在规定的教练场地内培训。
处罚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四)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未按照规定使用教练车标识、未安装和使用计时培训系统、未在规定的教学场地内培训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教练车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的”另参照《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再次被查处,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案例分析:该案例结合12345市民服务热线移交线索,县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领导和有关科室对该培训公司进行业务检查,并在沂源县东里镇香磨村老瓦厂进行暗访,取得实事依据后,配合县交通执法监察大队进行执法检查。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业务科室指导和行政执法的有效链接为发现、整治重大事故安全生产隐患提供了新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