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
|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44M/2021-517557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06-2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交通运输局 |
|
督察检查内容 |
监督检查方式和程序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检查时间及频次 |
监督检查情况处理 |
相关要求 |
|
|
道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
运输服务中心牵头,安全科参与指导,每次检查不少于3人形成工作小组。采取调阅企业安全日常安全管理相关记录、台账、文件材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
重点 检查 |
全县客运企业(包括长途客运、公交客运、客运站场)、危险品运输企业。 |
每季不少于1次。检查覆盖率100%。 |
1、限期整改:对企业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不到位,经营场所不达标,安全设施、设备不完备,工作台账不规范,安全活动不及时,安全管理经费不落实等情况,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2、通报批评:对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职责不落实,运输车辆超范围非法经营以及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跟踪督查。 3、行政处罚:对未按规定报告道路运输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或者瞒报、谎报运输安全事故,造成社会危害或重大影响的情况,对检查发现问题拒不整改及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
l、加强配合,落实责任。局运输服务中心、安全科、法规科、监察大队等相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落实监管责任。 2、严格标准,务求实效。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检查工作,对道路运输企业检查要做到严、细、实,杜绝各项监督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3、强化引导,争取支持。注重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宣传引导,争取被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积极协助、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据实提供有关资料,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
|
经营管理、生产运营、安全机构设置和人员保障情况,停车场地规范标准及对车辆运营监督、从业人员违规违法行为处置情况。 |
||||||
|
日常安全管理中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行业管理部门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处置情况。 |
全面 检查 |
全县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出租车企业、普通货运企业。 |
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覆盖率100%。 |
|||
|
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和考核奖惩情况,运营车辆动态监控落实情况。 |
||||||
|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投入情况。 |
专项 检查 |
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 |
不定期。 |
|||
|
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及其他安全监管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