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交通运输局
标题: 沂源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44M/2020-500699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1-26 发布机构: 沂源县交通运输局

沂源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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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抽查内容 抽查依据 抽查方式 抽查比例和频次 备注
1 一般检查事项 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方面法规制度的执行和监管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专项检查,现场检查 比例不低于20%;每年不低于两次 联合检查
2 一般检查事项 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道路客运场站安全生产情况;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随机检查,现场检查 每年不少于两次  
3 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备案条件、内部管理体系、档案管理、评审员管理、评价流程与质量控制、现场评价开展以及机构能力保持和建设情况等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第九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6]133号)第3条。 随机检查,现场检查 每年不少于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