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公布第一批货物装载配载源头单位(企业)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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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44M/2023-535478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3-3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交通运输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坚决打击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货运车辆的源头治理,督促货运源头单位落实货车合法配载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关,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及《淄博市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移动污染源大会战考评办法》要求,现将沂源县货物装载、配载源头单位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沂源县货物装载配载源头单位(第一批企业)公布表
沂源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