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沂源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 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字号
源交政字〔2021〕28号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44M/2021-5200800
成文日期
2021-07-29
发文日期
2021-07-30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源交政字〔2021〕28号
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安排,县局研究制定了《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7月29日
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农村公路承灾体普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交安监〔2020〕14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淄政办字〔2020〕83号)以及《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88号)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与普查原则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开展普查,全面获取我区农村公路承灾体(我区无水路承灾体)信息、历史灾害信息和主要致灾信息,掌握重点风险隐患情况,查明农村公路承灾体抗灾减灾能力。以调查为基础、以评估为支撑,客观认识当前全区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形成一套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普查核查技术标准和制度体系,编制一套权威完整的自然灾害风险农村公路综合防治区划图,培养一批专兼结合的技术人员队伍,营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交通运输运行环境,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原则
1.属地负责,统筹协调。按照属地原则,区交通运输局落实辖区内公路(包括营运及在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承灾体风险普查的主体责任,负责牵头组织和数据填报工作。
山东高速淄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落实高速公路承灾体风险普查,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沂源分中心负责普通国省道公路承灾体风险普查,并就沂源区辖域内相关调查数据向区交通运输局推送;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承灾体风险普查。公路承灾体管养单位对提供的基础数据负责。普查工作要充分利用既有统计基础数据、电子地图数据、历史灾害记录等数据,结合现场测量、遥感监测多种技术手段完成。
2.逐级上报,逐级审核。基层单位的普查数据,由普查人员通过交通运输部开发的信息采集系统上报;县、市两级逐级审核、逐级汇总分析,形成从下到上的信息获取、审核、传输、存储、分析为一体的调查数据处理体系。
3.技术引领,因地制宜。充分借鉴全国和省普查试点经验,完善农村公路承灾体普查技术体系,鼓励根据风险类型、风险特征、地理环境等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进一步丰富完善普查成果。
二、普查内容
1.公路承灾体信息采集
公路承灾体信息包括公路设施属性信息和自然灾害风险点信息。公路设施属性信息采集对象为各等级公路路基、路面、边坡及桥梁、隧道等结构物的分布、类型、数量、物理属性、空间位置数据、设防水平、服务能力等基本信息。本次普查在公路养护年报等已有数据的基础上,补充完善设防等级、高边坡及其他信息。自然灾善风险点信息采集对象为历史发生灾害的公路点(段)现状和虽未发生灾害但存在明显灾害风险点(段)基本情况,重点调查地质灾害和洪水灾害风险影响点(段)。地震灾害、气象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灾害风险影响点(段),以相应灾种主管部门普查结果为主,不进行专项调查。
2.公路承灾体数据核查
公路承灾体数据核查主要工作为:根据数据采集结果,针对初步灾害评估风险较高的风险点和对数据采集结果存疑的路段,采取现场调查、勘察、监测、遥感等手段进行核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并补充调查风险点裂缝发展、破损情况等信息;结合各单灾种风险评估数据,进行自然灾害公路承灾体风险区划。
三、普查流程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基层公路管养单位及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在公路养护年报等已有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自然灾害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采集系统填报公路设施信息补充数据和灾害风险点信息;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沂源分中心、山东高速淄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将按流程审核的最终成果报县交通运输局。
四、工作阶段
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普查阶段,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农村公路承灾体普查,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集。
(一)组织准备(2021年6月)。借鉴全国和省普查试点经验,组织考察摸底,编制普查预算。建立健全县级普查机构,研究制定普查总体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相关部门、单位职责,部署交通运输系统普查准备工作。
(二)全面普查(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组织动员部署和各级学习培训,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完成我县普查主体工作。
(三)总结应用(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2022年5月底前,完成综合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2022年年底前,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集、汇总普查结果,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做好普查工作总结和成果应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公路承灾体普查,进一步摸清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路段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公路承灾体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按照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把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纳入工作重点,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县交通运 输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农村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部署、日常联络、协调推进等工作;并成立了由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农村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力量积极参与支持普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确保普查信息安全。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渠道,深入宣传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沂源县交通运输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沂源县交通运输局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农村公路承灾体普查领导小组及普查工作组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朱西兵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祁学军 局党组成员、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主任
苏江海 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李传华 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
郑功友 县交通运输局安全和运输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和统筹协调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农村公路承灾体普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随即撤销。
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农村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组
组 长:祁学军 局党组成员、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主任
副组长:李传华 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 员:任明月 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重点工程科科长
张学军 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农村公路科科长
滕树全 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安全和环保科科长
李化明 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养护科科长
崔学刚 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养护科副科长
刘金玲 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安全和环保科副科长
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我县交通运输系统自然灾害综合 风险农村公路承灾体普查,组织调查、数据汇总填报和完成初步 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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