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交通运输局
标题: 沂源县交通运输局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44M/2021-510445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03 发布机构: 沂源县交通运输局

沂源县交通运输局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发布日期: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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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淄博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沂源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沂源县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我局根据县政府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加快推进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有关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开清理结果。一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要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完善保密审查、协商会商等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特殊信息需求。

  二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的功能。

  三是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纳入全年培训计划,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县及交通运输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集中轮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专门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人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