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交通运输局
标题: 关于印发《沂源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44M/2020-202529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29 发布机构: 沂源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沂源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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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经征求意见,局研究制定了《沂源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具体计划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是加强统筹,有序组织。发起检查前,要下发检查通知或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完成时限等内容,检查内容涉及多个业务条线的,要经过会签后再实施。发起检查任务,要及时将实施方案或通知送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并以此作为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中发起检查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依据。

二是科学制定,动态维护。要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及时进行公示。各单位抽查工作计划编制完成后,报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对省厅清单中未列入抽查计划的监管事项,按现有方式进行。对未列入抽查工作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任务,或已经列入工作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取消的抽查任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抽查计划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

三是加强督导,落实到位。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抽查工作(含上级部门发起抽查计划)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抽查工作。各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执法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同时,要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关心关爱企业家免检免扰制度,实现随机抽查和指导帮扶工作的有机结合。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附件: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020年9月17日      

 

附件

沂源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第一版)

督察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方式和程序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检查时间及频次

监督检查情况处理

相关要求

道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运输管理科牵头,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配合,安全科参与指导,每次检查不少于3人形成工作小组。采取调阅企业安全日常安全管理相关记录、台账、文件材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重点

检查

全县客运企业(包括长途客运、公交客运、客运站场)、危险品运输企业。

每季不少于1次。检查覆盖率100%。

1、限期整改:对企业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不到位,经营场所不达标,安全设施、设备不完备,工作台账不规范,安全活动不及时,安全管理经费不落实等情况,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2、通报批评:对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职责不落实,运输车辆超范围非法经营以及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跟踪督查。

3、行政处罚:对未按规定报告道路运输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或者瞒报、谎报运输安全事故,造成社会危害或重大影响的情况,对检查发现问题拒不整改及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l、加强配合,落实责任。局运管科、安全科、法规科、运输服务中心、监察大队等相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落实监管责任。

2、严格标准,务求实效。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检查工作,对道路运输企业检查要做到严、细、实,杜绝各项监督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3、强化引导,争取支持。注重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宣传引导,争取被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积极协助、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据实提供有关资料,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经营管理、生产运营、安全机构设置和人员保障情况,停车场地规范标准及对车辆运营监督、从业人员违规违法行为处置情况。

日常安全管理中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行业管理部门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处置情况。

全面

检查

全县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出租车企业、普通货运企业。

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覆盖率100%。

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和考核奖惩情况,运营车辆动态监控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投入情况。

专项

检查

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

不定期。

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及其他安全监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