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的答复
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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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于洋、艾伟、董方新、卞振华、翟慎刚、刘大伟等
主办单位: 沂源县交警大队
答复时间: 2020-09-3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各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的提案”已收悉。我队结合交通管理部门职能,认真抓好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确保辖区重点路段、重点路口在下上班高峰期时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大队紧紧围绕“警力下沉、充实一线”的工作思路,深挖警力资源,采取有效措施,适时调整勤务模式强化管控,合理增设高峰岗,在总警力不变的情况下,充实一线有效警力,缓解了一线警力不足的情况,分担了日趋繁重的保通工作压力,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科学设置高峰岗位。大队按照“高峰站岗、低峰巡线”的工作思路,在交通流量大、易拥堵的路口及学校附近,设立高峰岗,由以往查纠车辆违法、疏导交通并重,改为疏导交通为主,查纠车辆违法为辅,把重点放在了保证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谐畅通上,高峰岗上岗值勤时间为早上700830、下午至17001830,并将“高峰岗”作为制度纳入大队考核管理中,严格监督考评,规范勤务模式,维护交通秩序,确保我县道路畅通。

二是大力开展执勤执法。大队全体民警从大局出发、从构建和谐社会着眼,积极主动、加班加点、忘我工作,全力维护城区主干道交通秩序。在执勤中,民警重点突出交通高峰时段交通秩序管理,坚持管理与疏导相结合,执勤与纠违并重,严厉查处无牌无证、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减少交通事故隐患,净化交通环境,使我县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是加强对路面执勤的督导。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路面的执勤情况,要求民警在上下班高峰岗执勤中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按时到岗到位、积极疏导交通、保持良好形象、增强管事率和责任心、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为加强对路面执勤岗的监督,大队领导对执勤岗每日一检查,每周一通报,一月一讲评,对在工作中迟早退、脱岗溜边、形象不佳、管事效率低的出给予通报批评外,还要做深刻检查。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源大队

                       2020930

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