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标题: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索引号: 123703234932205295/2020-5023792 文号: 源供销字〔2020〕16号
发文日期: 2020-09-09 发布机构: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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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印发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源供销字〔2020〕16号

 

各基层社、社属企业、机关科室:

       现将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9月9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为扎实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等政策规定,按照《沂源县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意见(试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重点任务安排,全面考核县供销社机关公务员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探索建立公务员履职内部考核和外部评价机制,为更好更快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

县供销社机关非领导成员。

三、考核原则

1、党管干部;

2、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3、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4、客观公正、精准科学;

5、注重实绩、奖罚分明;

6、分级分层、简便易行。

四、考核内容

(一)公共目标考核

1、政治素质。主要考核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重点了解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参加组织生活、提高党性修养等情况。

2、工作作风。主要考核精神状态、工作标准、服务效能等方面,重点了解勤奋敬业、认真投入、积极进取情况;顾全大局、配合协调情况;对标赶超、争先创优情况;迎难为上、狠抓落实;宗旨意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情况。

3、廉洁自律。主要考核廉洁从政、道德品行等方面,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情况;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情况;保守工作秘密等情况。

(二)业务目标考核

1、专业素养。主要考核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等方面,掌握业务政策情况;深入开展调研,理论联系实际情况;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工作落实情况;应对突发事件、解决复杂问题情况;增强改革意识、推动工作创新情况。

2、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等方面。

五、考核方式和程序

平时考核坚持单位主导与面上统筹想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内部考核与外部印证相结合、考事与考人相结合,立体化、多角度、全方位了解公务员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

建立“平时纪实、月度小结、季度考评”制度,积极创新考核方式和载体,加强多方印证和分析研判,坚持领导把关和集体研究,科学制定考核方案,做实做细内部考核工作。

1、细化标准。坚持单位标准与个人标准相统一、正面标准与负面表现相印证,构建公务员行为准则标准体系。

2、制定负面表现清单。根据公共目标和业务目标考核内容,分别制定负面表现清单,均按照严重程度,将具体表现划分为。

3、制定个人工作目标计划。公务员根据单位和科室职责、年度中心工作任务,按照一定周期制定工作目标计划,经主管领导审定,在单位内部公开,作为对照总结的主要依据。

4、个人小结。公务员对照考核内容、履职服务标准和工作目标计划,如实记录工作情况,定期梳理汇总,每月进行一次小结,经主管领导审阅后,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

5、审核评鉴。每季度开展一次考核评鉴,主管领导结合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初步建议,报分管领导把关。单位以平时掌握的被考核人精神状态、工作标准、承担的工作量、工作成效、服务质效、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为基础,综合运用听取意见、个别谈话、民主测评、业务测试等等方式多渠道印证,综合负面清单表现认定、外部平价通报反馈等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做出季度评鉴,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审定后,确定考核等次。前三季度考核一般在下一季度前15个工作日日完成,第四季度考核可结合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6、结果反馈。组织人事科或者被考核人主管领导,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

7、备案。季度考核结束一周内,考核结果按要求向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考核等次及结果运用

1、考核等次。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好等次公务员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40%以内,好等次名额应当向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一线和艰苦岗位岗位公务员倾斜。评定为好等次的公务员,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开。

2、结果运用。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调整交流、职务职级晋升、培养教育、评先奖优、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可与绩效考核奖励、提高基层收入待遇等挂钩,达到激励效果。

3、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上级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平时考核结果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行公示时,应当公示其当年考核结果等次。

七、相关事宜

1、公务员应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者在考核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平时考核定位较差等次,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2、派出参加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其平时考核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3、公务员经组织批准援派或者挂职锻炼的,援派或者挂职期间,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

4、病、事假累计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5、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应当参加平时考核,平时考核结果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6、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如实记录情况,暂不确定结果,结案后,不给予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7、公务员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上本单位反映。

八、加强组织领导

        县供销承担平时考核工作主体责任,组织人事科承担具体工作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挂帅带头,分管同志具体抓、深入抓、抓出成效。并根据职责,全面、客观、及时地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