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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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076K/2024-5426136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01-2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
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相关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沂源县振兴路61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092;邮箱:yyxfgj3241092@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发展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2023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县发展改革局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内容,包括部门领导信息、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通知公告、重大决策预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管理和服务公开等内容,使权力阳光运行。今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政策法规类5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类3条,政府会议类6条,规划计划类1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类13条,建议提案办理类7条,财政信息类4条,管理和服务公开类17条,双随机一公开类9条,公共监管类1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推进和培训4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法治建设专栏1条,政府开放日活动2条,意见征集1条等。
1.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施工有关信息等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公众知晓度进一步提高。
2.公开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让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3.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领域、职责、依据等,及时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
4.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制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拟定年度抽查计划、工作指引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县发展改革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力满足群众诉求。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已按程序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我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根据工作分工调整小组成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抓好抓实。
2.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政务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在县政府和县大数据中心的指导下,对政务公开目录、内容等进行健全完善,及时发布完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府文件、部门文件、重点领域公开、执法结果等信息,确保公开准确、及时、到位。
(六)监督保障情况
1.坚持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2.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召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和专题培训,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并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考核内容,明确奖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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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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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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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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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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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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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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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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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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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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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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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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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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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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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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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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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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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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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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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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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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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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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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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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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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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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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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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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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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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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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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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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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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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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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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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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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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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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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学习不全面、不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存在信息时效性较低、催更的现象。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主体、公开范围、公开目录、信息内容、公开流程、公开形式、公开载体、公开时限等,确保工作规范开展。
2.进一步抓好培训和指导工作。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的学习。积极组织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全局形成齐抓共管的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3.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自觉接受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和群众的监督。强化内部督查,建立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制度,督促有关科室、部门及时有效地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报送及发布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日常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把该项工作作为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重要支撑。2023年度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均已按要求办理。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1.提升公开时效。将政务公开任务目标分解至相关责任科室,强化政务公开阵地建设,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公开。
2.强化政策解读。通过主要负责人解读、文字解读、图片解读、音频解读、专家解读等对政策文件进行多维度解读,讲清楚、说明白政策文件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等。
3.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的接受、登记、办理、答复等环节,规范化、时限性完成依申请工作的答复。
(四)上级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发改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根据《2023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围绕重点工作,加强主动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
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