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076K/2024-543073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发布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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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一、起草背景

本年度报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化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内容。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县发展改革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条,主要包括政策法规管理和服务公开双随机一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方面。一是认真做好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县政府的有关要求,按时将相关信息发布到政府信息网,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及时向政府网站报送部门动态,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二是及时向县委信息科、县政府信息科报送业务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在单位设立了公示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是关系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县发展改革局收到8次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均已按程序回复。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2023年,县发展改革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各项制度,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不断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程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为具体承办科室负责对全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核、统计以及向社会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5.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以及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和程序,从工作程序到岗位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较好地规范了工作程序和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

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县发展改革局接到政协办理提案6件,人大建议7条,均已办理完毕并答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学习不全面、不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存在信息时效性较低、催更的现象。

四、改进措施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主体、公开范围、公开目录、信息内容、公开流程、公开形式、公开载体、公开时限等,确保工作规范开展。

2.进一步抓好培训和指导工作。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的学习。积极组织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全局形成齐抓共管的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3.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自觉接受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和群众的监督。强化内部督查,建立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制度,督促有关科室、部门及时有效地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报送及发布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日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