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沂源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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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07-27 发布机构: 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沂源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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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煤矿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增强应对、防范煤矿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沂源县区域内煤矿企业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煤矿职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矿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3)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协调指挥机构

在县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县煤矿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成立县发展和改革局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指挥小组)。

 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分管副局长

 员:办公室、能源管理科负责人。

    2.2指挥小组职责

(一)负责煤矿一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二)负责煤矿事故现场的救援指挥和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

(三)协调、配合煤矿重大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援。

    3预防预警

    3.1重大危险源管理

    根据我县煤炭资源储存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县内煤矿属于瓦斯矿井,煤矿自然灾害主要是:矿井顶板威胁、矿井水灾、煤尘爆炸、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威胁。因此,我县煤矿安全事故监测监控及预测主要针对上述的四种煤矿灾害。

    3.2信息报告

(一)煤矿企业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二)煤矿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救援, 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报告县政府和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和县发展改革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三)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经济损失等。

4)事故现场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3预警行为

    接到事故报告后,矿井值班人除了及时报告外、立刻组织井下人员按照矿井避灾线路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初步判断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不需启动应急预案,则马上组织抢险救援,控制事故不扩大;如需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指挥组组长发出应急救援命令,指挥组全体成员及时赶到现场,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和分工,马上投入抢险救援。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按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标准,一般及以上煤矿事故发生后,县发展改革局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参加抢险救援。

4.2应急响应程序

(一)Ⅳ级响应:发生一般事故时,由事故发生地区县煤矿管理部门启动和实施本应急预案。市发展改革委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救护队实施应急救援。

(二)Ⅲ级响应: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由市发展改革委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较大事故应急预案。派遣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调动市级救援力量,调配应急救援物资。

(三)Ⅱ级响应: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时,由省政府启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市发展改革委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协调配合事故救援工作。

(四)Ⅰ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时,由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特别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省、市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协调配合事故救援工作。

    4.3应急处置方案

(一)透水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迅速撤离,并通知受威胁区域人员撤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启动采区水泵、各水平水泵,加大排水能力,必要时关闭放水闸门。核实被困人员,采取一切措施进行抢救。

(二)火灾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首先进行灭火,当火势不能控制时佩戴好自救器立即撤离。并通知受威胁区域人员撤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无法撤离时,迅速进入独头巷道,建立临时避难硐室,等待救援。

(三)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井下人员按照避灾路线迅速撤离升井。无法撤离时,迅速进入独头巷道,建立临时避难硐室,等待救援。

(四)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后,井下人员按照避灾路线迅速撤离升井。无法撤离时,迅速进入独头巷道,建立临时避难硐室,等待救援。

(五)顶板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在班长的带领下,立即加强支护,开展救援工作。并向调度室汇报事故情况。必须按照由外向里的顺序处理冒顶,必须在保证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施救。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救援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附件2)。

    5.2应急救援队伍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煤矿救援组织,并与邻近的专业救护队签订救援协议。

    5.3应急救援专家

应急救援专家组见附件3。

6预案管理

    6.1预案演练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6.2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起草和修订。预案公布后,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6.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