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沂源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县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

源发改价格〔2023〕24号

 

县殡仪馆,各有关单位:

原《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沂源县财政局 沂源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源发改发〔2020〕72号)执行期限将到期,为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现就沂源县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县殡仪管理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收费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二、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见附件。

三、殡葬服务单位要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服务规范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362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619日。

 

附件:沂源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表

 

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沂源县财政局      沂源县民政局

                                                            2023年6月19日

 

附件

 

沂源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表

 

  

单位

收费标准

   

一、火化

 

 

 

环保型炉火化费

元/具

550

购入价60万元以上

二、遗体接运

 

 

 

1、普通运灵车

20公里以内

元/具

100

超过20公里的,每超过1公里加收3元,按往返里程计算。

2、高档运灵车(购入价20万元以上)

30公里以内

元/具

200

超过30公里的,每超过1公里加收5元,按往返里程计算。

3、抬尸

馆外抬尸

元/具

100

从医院或逝者家中将尸体抬至运灵车。

4、消毒

药物消毒

元/具

20

 

紫外线消毒

元/具

30

 

三、遗体存放(含冷藏)

元/天.具

80

一天内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算。

四、骨灰寄存

 

 

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铝合金等高档架

元/个.年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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