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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沂源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17-5118357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17-03-02 发布机构: 沂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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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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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年度信息公开实际编制。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十部分组成。报告数据段限为20161月1日至2016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gov.yiyu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源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沂源县城振兴路61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28369;电子邮箱:xzfxxzx@163.com)

一、概述

一年来,我县按照《条例》规定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按照《淄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落实了工作责任,及时主动地公开了各类重点信息。

二是编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了《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全面更新了《指南》和《目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

三是认真做好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审核发布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全面完成了各部门2015年度工作报告的审核和网上发布工作。

四是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确定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同时,通过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广播、电视、报刊、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同时进行多渠道公开,确保了公众快捷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在县档案局设立了文档信息服务中心,在县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和报刊阅览室分别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络查询服务,方便广大市民查阅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强化各部门单位的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加大单位内部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将公开要求融入公文运转、会议审批等日常工作程序。

二是加强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等部门的工作协作。建立宣传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新闻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工作的协作机制,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完善了重要政策解读机制,2016年先后发布《〈沂源县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办理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融资项目审计监督的意见〉解读》《〈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区规划道路两侧建筑退让和管网(线)管理的通知〉解读》《〈沂源县城镇无业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解读》《沂源县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等政策解读信息;加强县长信箱、部门信箱、监督投诉、建言献策、办事咨询等互动交流栏目的建设,就群众关注的问题与市民积极沟通,直接或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答复网上信件110余件,内容涉及生育、户口办理、医疗养老保险、道路建设建议、困难群众求助等方面。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公开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2016年度,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497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44条,占3%;政策法规信息240条,占16%;规划计划信息15条,占1%;业务工作信息156条,占10.4%;统计数据信息115条,占7.6%;其他信息916条,占61.1%。

1.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计划类信息

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如《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意见》《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办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

公开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如《关于沂源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等。

公开了各类统计数据等方面的信息,如《居民生活消费(食)品零售价格监测周报表》《沂源县蔬菜零售价格表》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公共服务类信息

公开了医疗卫生方面的信息,如医疗机构、医疗专家、药品药店、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疾病防控、职业健康、计划生育、卫生监督投诉等公共服务类信息。

公开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息,如工资福利、劳动仲裁、劳动能力鉴定、社会保险、退休管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待抚恤、退伍安置等信息。

公开了教育方面的信息,如入学、转学、升学、中考、高考、外来人员子女就学等相关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手续办理,资助计划及奖学金等信息。

公开了其它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主要包括交通出行和公用事业等信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

公开了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及工程进度等信息,如《博沂路沂源段两侧荒山和行道树绿化提升补植工程中标公告》《沂源县芦董路、九东路、三悦路、鲁四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中标公告》《沂源县振兴路小学改扩建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公告》等。

公开了政府采购项目目录、采购结果、中介机构及其监督情况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方面的信息,如《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等信息。

4.政府机构设置和人事变动信息

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领导分工、人事任免等信息。

公开了公务员招考和录用以及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的信息,如《2017年沂源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

一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gov.yiyuan.gov.cn)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全县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公开。二是利用广播、电视、专题等形式,及时公开最新政务信息。三是通过报纸、宣传栏、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各级政府网站为政务信息公开主要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是全县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单位公开信息的重要平台,因其快捷、便利、准确,已成为社会公众查阅政府信息的主流渠道。系统开通以来,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的范围和广度,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均在平台中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统一、规范的格式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实现了集中公开,方便社会公众获取。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沂源县人民政府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并按《条例》规定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2016年,全县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咨询57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10人次,电话咨询250人次,网上咨询110人次,所有咨询和申请事项均得到了有效处理。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全县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单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免费提供。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全县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各1起。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审查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二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为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落到实处,各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严格遵循信息公开发布审查程序,先由承办人员提出具体意见,送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查小组审查,审查小组出具书面审查结论后,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发布。未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不得对外发布任何政府信息。对于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由县保密局确定是否能够进行公开。涉及业务工作的,由业务主管部门来确定。同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发布日志,保证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的有机结合,防止了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发布的脱节。

三是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县政府办公室建立了严格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监管机制,信息公开工作审查组根据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对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确保了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单位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狠抓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2016年各部门单位共主动公开信息1497条,并及时编制、发布2015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其中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局等部门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范围广、内容全,信息公开工作卓有成效。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少数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个别单位信息发布不够规范,很多信息发到“公示公告”等栏目里。主动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

(二)改进措施

一是抓好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保障,每个部门单位至少要明确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

二是加强对各部门单位日常的业务指导,适时邀请省市政务公开工作专家、领导,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