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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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10-5118352 | 文号: | 〔〕号 |
发文日期: | 2010-01-3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人民政府 |
沂源县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iyuan.gov.cn)上下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沂源县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85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统一部署,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深入开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的执行。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条例》的顺利实施,多次召集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会议,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协调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为《条例》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落实了各自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主管机构,并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系人,做到了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建立起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其次,建立了运转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网络,使工作对接方便及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把关”,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
四是推进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形成规范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体系、信息公开发布体系、依申请公开办理体系和监督保障体系,实现了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及各部门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政府信息更正等内容。重点增设了政府工作报告、法规规章、规划计划、人事信息、政府文件、统计信息、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大建设项目、重点领域包括、应急管理、社会公益事业等栏目。为政府信息公开专设了政务频道,公众可以通过该栏目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并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投诉、建议等,实现了网上参政、议政。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公开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了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面的信息。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开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如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行政处罚结果、常用药品价格等信息。
公开了公共卫生方面的信息。主要涉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管理、医疗质量与服务、中医事业、行风建设等六个重点信息。
公开了扶贫、优抚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低保标准调整、临时补助、等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教育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招生考试、教育收费、高校毕业生就业、帮困助学、课程改革等方面。
公开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方面信息。主要包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结果,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等方面。
3.政府机构和人事。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
公开了公务员招考和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
4.重大决定草案。公开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或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草案,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通过“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政府公报。通过县政府公报公开重要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各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等信息。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申请内容主要涉及财政预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许可证以及相关拆迁文件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及收费情况
在申请处理过程中未出现任何收缴费用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全县没有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
五、工作打算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充分发挥各工作机构的作用。
2.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完善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3.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进一步补充、完善政府信息数据库,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规范梳理。
4.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建立科学统计、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高效地开展。